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要求購買的車險,每個車主在購買汽車之后都需要給汽車買交強險,為汽車提供一份保障,而有些車主駕駛汽車時發生事故,導致自己的汽車遭到損壞,那么交強險能賠付自己的車損嗎?
交強險能賠付自己的車損嗎?
交強險是不能賠付自己車輛損失的,因為交強險保險的范圍不包括被保險車輛上的人員和被保險人,所以被保險車輛車主出現損失后,是不能夠報交強險來進行賠償的。
交強險主要是賠償給對方車主的損失。期間要是被保險車輛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是導致對方車輛出現嚴重財產損失時,被保險車輛車主可以聯系保險公司,要求在交強險保險責任內給予一定賠償。
交強險在2020年經過了改革,保額從12.2萬提高到20萬,20萬是交強險有責總責任限額,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萬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0.2萬元;而在無責情況下,交強險總責任限額為1.99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總的來說,交強險是賠償對方車輛,不賠償自己車輛,如果車主買了車損險,那么就可以對自己的車損進行賠付。
關于交強險是賠給車主還是賠給受害人,首先是賠給車主的,然后由車主賠給受害人。
車險理賠的流程:
1、發生人傷,首先報案,把人送入醫院,具體事宜再具體分析。最重要的是把醫院開的各種票據都準備好,保險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沒有保險公司不給報銷;
2、對方的全責,可以去對方的保險公司定損就可以了,本人的第二個的交強險不會上浮;
3、發生雙方事故,本人全責,那么就要報案,和對方一起去你的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
4、然后各自修車,對方把維修清單和發票給本人,可以把錢給對方,也可以去保險公司報銷完在給對方;
5、單方事故,首先要報案,然后定損,修車,最后到保險公司報銷。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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