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一定要在保險期間內之內。如果超過保險期間自然合同失效。2. 賠償的范圍是指在強制性的基礎之上提供合同規定之內的賠償。3. 事故發生后要配合工作人員的工作,提交理賠資料。理賠資料包括警察局、交通部門、醫院等出具的相關證明。可能很多人會覺得大地保險三責險賠償標準比較多,自身有國家統一要求購買的強制險,無需再購買三責險。可實際上三責險的賠償標準基本也是其他保險產品的標準,您出了事故自然需要醫院、警察局等部門來證明真實性。而且,三責險是在強制險基礎上賠償。三責險賠償費用很多,對于事故賠償帶來的高額經濟損失能起到有效止損的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法律分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法律依據:《新交強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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