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流程如下:一、向保險公司報案;二、事故現場勘查、檢驗;三、定損估價。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檢驗后,就應該對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估價;四、提交索賠材料;五、賠款的計算和審核;六、領取保險金;7、協助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 保險賠償程序如下: 1.向保險公司報案。交通事故發生后,車輛方不僅要向當地的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要在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2.事故現場勘查、檢驗。保險公司接到出險報案后,應當立即趕到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經過,了解涉及的損失情況。 3.定損估價。保險公司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檢驗后,就應該對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估價。 4.提交索賠材料。 5.賠款的計算和審核。保險公司審核了被保險人所提交的索賠材料以后,如果真實可靠,保險公司就應該按照 保險合同 的約定承擔保險責任,確定具體的賠償款數額。 6.領取保險金。保險公司作出了賠償決定后,就可以通知被保險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到保險公司領取保險金。 《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法律客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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