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險 政策是對基本醫療保障基金和個人共同分擔的醫療費用共付機制最好的體現,是貼近民生的一項政策。在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中,會出現一些常見的關于政策方面的問題,下面將一一列舉,希望能對參保人有所幫助。 問: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后到 退休年齡 時能享受哪些待遇? 答:參保的存檔人員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 養老金 的,基本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每月繳納3元大額醫療互助資金,可以享受與城鎮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相同的 醫療保險 待遇,建立個人賬戶。 問:個人委托存檔人員退休時繳費年限不足的人員如何補繳? 答:個人委托存檔人員退休時繳費年限不足的補繳辦法:2001年4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后退休的職工,退休時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 平均工資 的7%,以現金形式一次性補足不足年限。自補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 問:繳費年限不足規定年限的人員都能補繳嗎? 答:2001年4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按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累計年限計算,享受當期醫療保險待遇,如實際繳費年限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退休后不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問: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中所指的累計繳費年限怎么算? 答:繳費年限的計算方法:參保人員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加上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一是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職工的連續 工齡 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國家規定;二是指經認定的參加基本 養老保險 年限。 基本醫療保險是對個人醫療健康的基本保障,是保障廣大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的險種
法律客觀:隨著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全市的逐步建立,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也面臨著新的醫療保障需求。補充醫療保險成為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由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開辦自愿參保的補充醫療保險作為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除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外,也符合廣大職工和單位的愿望。以下是補充醫療保險中的關于報銷的相關規定:第六條補充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及內容與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完全相同。參保人的醫療支出應當符合本市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以及服務項目目錄。基本醫療規定的自費項目或自負部分補充醫療保險亦不予報銷。第七條參保人門(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和(或)大額醫療互助基金報銷后,由補充醫療保險按與用人單位合同約定的補充醫療保險方案所述報銷比例、免賠、限額等標準報銷。第八條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女員工符合國家、政府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費用(包括:普通住院費、檢查費、手術費、接生費、藥費等,其中自費藥品、自費項目除外),按照北京市生育保險和其它相關規定報銷,生育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合計報銷限額為8000元(合同另有約定報銷限額的按約定辦理)。第九條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參保人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且具有中國國籍的18周歲以下獨生子女(包括雙胞胎或多胞胎),醫療費用按50%的比例報銷,報銷項目和上限額度根據合同約定執行。子女需在區縣(二級)以上醫院或公立兒童醫院就醫,參加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的子女,住院醫療費用需經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結算完畢后再由補充醫療報銷。子女報銷依據《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北京市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規定》和《中智公司子女藥品目錄》等政策和文件的規定執行。子女就醫應符合一年一地的原則(以一個自然年內子女第一筆報銷就診地為準)。第十一條根據與用人單位的合同約定,選擇健康返還福利的,參保人及子女在一個補充醫療年度內沒有醫療費用(含生育、計劃生育費用)支出的,可在該補充醫療年度結束后的三個月內向中智公司員工健康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符合條件者可以領取健康鼓勵費。第十二條發生以下情況的醫療費,本補充醫療保險不予支付:(一)自費藥、基本醫療保險要求之外的外購藥;(二)與診斷不相符的藥品費用;(三)非本人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住院的全部醫療費用;(四)不符合或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及標準的醫療費用;(五)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各種責任事故引發的全部醫療費用;(六)吸毒、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引發的全部醫療費用;(七)自殺、自殘、酗酒等引發的全部醫療費用;(八)境外發生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臺、港、澳地區);(九)在特需門診就醫和特需病房住院的全部醫療費用;(十)診治不孕不育癥的全部醫療費用、孕前檢查的全部醫療費用、預防用藥的全部醫療費用;(十一)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應當由個人自費的醫療費用。第十三條本補充醫療保險實行基本醫療先行賠付的原則。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因患病發生的累計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門(急)診醫療費或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先行報銷。憑醫保中心開具的分割單及原始單據復印件或醫院出具的分割后的醫療費用票據、明細清單、診斷證明原件等相關材料,由補充醫療保險對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由員工個人按比例支付的醫療費再行報銷。結算年度與基本醫療保險同步(按自然年)。第十四條參保人門(急)診醫療費年底累計不超過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的,憑醫療費用單據原件、醫保專用處方底方、門診病歷本、費用明細清單等原始資料,于當年底至次年第一季度前由補充醫療保險報銷;若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當年度又產生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以上的部分,補充醫療保險不再報銷。第十五條參保人住院醫療費應在出院后一個月內到中智公司辦理報銷手續。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生育費用在生育后三個月內到中智公司辦理報銷手續。員工子女醫療費用可在當年內隨時辦理報銷手續。第十六條參保人需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提供相關報銷材料。報銷材料不符合基本醫療規定的,補充醫療保險亦不予支付。第十七條藥費報銷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藥量:急性病不得超過三日藥量,慢性病不超過七日藥量,外用藥開三支或三盒。藥量超過用藥規定時,超出部分由參保人自付。所開藥物應與就診疾病相符,發現有不相符的,所有醫療費均不予報銷。第十八條在外地工作并參加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報銷門(急)診及住院費用時應先由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先行報銷,辦理完畢后將材料交由中智公司辦理補充醫療報銷手續;當地基本醫療保險不報銷門急診費用的,可隨時交由中智公司辦理補充醫療報銷手續。
一、醫保新政策2023年最新
首先,第一個變化是將會改變醫保返款的標準。我國逐步完善職工醫保制度,制定新的醫保返款標準,河北、河南等地已經落實執行這項新制度。新標準要求,在職職工返款額度統一按照繳費數額的2%劃入,退休職工按照上年度養老金早猜2%計算返款數額。
與此前規定相比,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的返款數額將會有所下降。預計將從2023年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這項新標準。
第二項變化是改善職工門診的待遇水平,部分地區職工門診的報銷比例有所提高,最低報銷比例高達50%。在職職工個人醫保賬戶中的錢還可以和家屬共用,家屬可以用賬戶里的錢繳納新一期醫保費用。
第三項變化是提高部分地區居民醫保繳費標準,不同地區醫保費用上漲幅度有所不同。醫保繳費上漲數額為350元到600元不等,江蘇常州等地將醫保繳費數額上漲到930元。
第四項變化高睜清是從2023年開始,擴大異地醫保服務范圍,簡化異地醫保辦理手續,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長期在異地生活的醫保用戶,不用定期返回辦理地為醫保賬戶繳費,在相關部門辦理好備案手續,便可以繼續用原有賬戶參保了。
第五項變化是上調職工醫保繳費基數,職工醫保的繳費數額是與職工的工資掛鉤的。職工的工資上漲,職工醫保的繳費數額也會有所增加。以福建地區為例,與2021年相比,2022年職工醫保繳費數額上漲316元。此前,部分居民對醫保的認識程度不高,沒有定期繳納醫保費用,參加醫療保險。
二、2023醫保國家政策新規定
現在隨著物質生活改善,生活水平提高,更多的人開始關注健康問題,人們對醫保的重視程度增強。每個人可能都會生病,需要去醫院看病,消費。
不少人感嘆,治病太貴了,上了嚴重疾病,本有機會治病,但卻因為沒有錢治病,而不得不放棄治療。
除了需要醫保,我們更需要一份百萬醫療險,可以結合醫保一起用,這樣就不怕有些醫保不戚前報銷的費用,沒錢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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