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每月退休金的計算方法如下:退休后每月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渡性養老金。
1、每月基礎養老金:
金額=(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歷年平均繳費指數。
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成正比。繳費越長,待遇越高。假如A、B兩人,每年繳費水平(繳費指數)相同,A累計繳費20年,B繳費40年,則B的基礎養老金是A的2倍。基礎養老金與本人綜合繳費水平(歷年繳費指數的平均值)成正相關,但是不成正比。
2、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金額=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50歲退休按195個月;55歲退休按170個月;60歲退休按139個月);
個人賬戶存儲額,主要來源于歷年8%的個人繳費及其利息;這個“計發月數”只是用來計算退休第一年養老金的,與實際發放月數無關,實際會終身發放。
3、每月過渡性養老金:
金額=職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乘以視同繳費年限乘以1.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算辦法有差異。以上公式是陜西省的算法。1996年之前參加工作的“老人”和其它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才有“過渡性養老金”。
社保退休金分為三個部分,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全省(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本人賬戶養老金=本人賬戶內養老金存儲額度/發放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基數*繳費年限*1.3%。
相關介紹:
2014年,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從1月1日起按照10%的標準上調,平均每月養老金將突破2000元。
2018年,河南、廣東、內蒙古三地相繼確定2018年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加上6月份和7月份地方政策密集落地,已有北京、吉林、山西、上海、江蘇等20多個省份確定了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
2021年4月,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通知要求各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盡快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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