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給社保必須交哪幾項
社會保險對于勞動者的社會保障來說無疑是最重要的,而對于公司來說,進行社保的繳納也是勞動法所明確規定的,而很多人對于勞動法規定的社保有哪些還不是很明確,那么就對于“勞動法規定給社保必須交哪幾項”這個問題進行了整理,希望能夠幫到大家。一、勞動法規定給社保必須交哪幾項 一般是5險 養老保險:單位交比例:20%; 個人是:8% 醫療保險:單位交比例:10%; 個人是:2%+3 失業保險:單位交比例:1.5% ;個人是:0.5% 工傷保險:單位交比例:1% ; 個人:不交 生育保險:單位交比例:0.8% 個人:不交 保險基數應該是為勞動者的工資基數!養老最低基數是:上一年社會的最低工資,醫療和生育最低基數是:上一年社會平均工資的60%。
二、公司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么 必須繳納,因為這是國家勞動法規定的 (1)、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并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2)、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 三、勞動者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于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并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勞動法規定給社保必須交哪幾項”的相關知識,我們可以了解到勞動法規定的社保一共有五項,大部分公司對于公積金的規定都是代繳,而大家要注意千萬不要簽署什么放棄繳納社保自愿書哦,這完全是對自身利益的損害。
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
法律分析:《勞動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并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統稱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3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社會保障的基本常識
1.介紹一下社保常識
社保
對職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所以說交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很劃算啊!
"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我有很多這方面的資料,都是自己總結的
如果你遇到什么具體問題,可以給我發郵件。
我這,只是初步的列出了一些基本的嘗試。
社保只是一個公民,最基本的社會保障。尤其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透露,截至2004年底,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在7400億元被挪用的資金中,絕大部分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本應作為未來養老金積累的個人賬戶資金卻發放給已退休職工 ,原因在于從目前城鎮的養老保險計劃來看,是三個在職人養一個退休人。
2.社會保險常識
社會保險是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的,在勞動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而沒有甚或來源是給與物質幫助、維護即本身獲得各種制度的總稱。
我國《勞動法》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 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以我國勞動法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3.關于社保的知識,謝謝各位.
所謂社會保險(assurance social●social assurance●social insurance),就是以國家為主體,對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在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有能力而無工作亦即喪失生活來源的情況下,通過立法手段,運用社會力量給這些勞動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損失補償,使之能繼續達到基本生活水平,從而保證勞動力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的正常運行,保證國內社會安定的一種制度。
中國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種保險,現在還有針對9億農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正處在試點之中,這些都是國家的一種福利政策,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我國勞動法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
享受養勞保險待遇的條件 在我國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的條件因勞動者退出勞動領域的原因分為退休、離休和退職而有所不同。1、因退休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3月9日發布了《關于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8號),通知指出: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據《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附件一)的有關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凡個人交費滿15年的,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按月領取養老金。
2、因離休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并且達到法定離休條件均可享受離休養老保險待遇:(1)1949年9月30日以前參加中國 *** 領導的革命軍隊;(2)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并脫產享受供給制和包干制待遇;(3)1949年9月30日以前在敵占區從事革命工作;(4)1948年底以前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并享受當地人民 *** 制定的薪金制待遇;上述老干部男60歲,女55歲,可以離休,享受離休養老保險待遇。3、因退職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費因工傷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不符合退休年齡條件或工齡條件或其它退休條件的,應當退職,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醫療保險的含義及條件 醫療保險就是當人們生病或受到傷害后,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國務院于1998年12月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部署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進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內全國基本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根據該決定的規定,在我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除應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內的企業及其職工外,該企業及其職工還應按規定繳納了醫療保險費。《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的題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決定。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繳費率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失業保險概述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安置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等方面,其中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項目。)
失業保險具有如下幾個主 要特點: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為了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蓋范圍包括勞動力隊伍中的大部分成員。
因此,在確定適用范圍時,參保單位應不分部門和行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其職工應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鎮、農村,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條件,都有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分析我國失業保險適用范圍的變化情況,呈逐步擴大的趨勢,從國營企業的四種人到國有企業的七類九種人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職工,再到《失業保險條例》規定的城鎮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充分體現了普遍性原則。
二是強制性。它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來強制實施的。
按照規定,在失業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根據有關規。
4.關于社保知識,誰能簡單介紹一下
社保全稱社會保險,指一種社會保險或保障機制,幫助公民面對某些社會風險如:失業、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資源如:教育、醫療等。
現代社會保險是由奧托·馮·俾斯麥于19世紀在德國創立的。基本簡介 對職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相關比例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五險”: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1%(非農業戶口)14%(農業戶口),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5%,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1%,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4-1.2%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基本特征 社會保險的五大特征: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
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于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 保險對象范圍限于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
保險內容范圍限于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有些公司計算五險一金并不是按照員工實際工資,而是另外設置基數計算繳納的)項目內容A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后,從 *** 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新的參統單位(指各類企業)單位繳費費率確定為10%,個人繳費費率確定為8%,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靈活就業人員及以個人形式參保的其他各類人員,根據繳費年限實行的是差別費率。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范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并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歲,女職工50歲。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滿15年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市(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準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后,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
B 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賬戶構成。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
用人單位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于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基金,這部分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職工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及搶救、急救。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規定的醫療費,其中個人也要按規定負擔一定比例的費用。
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就醫購藥符合規定的費用,個人賬戶資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參保人員個人用現金支付,個人賬戶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參保職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額,再進入統籌基金和職工個人共付段。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及個人,必須同時參加大額醫療保險,并按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 C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
勞動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后,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 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對于工傷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工傷保險費的征收費率高于一般標準,一方面是為了保障這些行業的職工發生工傷時,工傷保險基金可以足額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另一方面,是通過高費率征收,使企業有風險意識,加強工傷預防工作使傷亡事故率降低。
職工上了工傷保險后,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另外,工傷職工。
5.社會保障的專業知識
主要掌握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社會工作實踐能力:
1.掌握管理學、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
2.掌握現代管理和計算機應用技能;
3.了解中外勞動與社會保障領域的理論與實踐進展;
4.熟悉黨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掌握中外經濟學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經濟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主要理論知識有:管理學原理、西方經濟學、人口學、社會學、財政學、保險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社會調查研究方法、行政學和行政法、貨幣銀行學、人力資源管理等。
另外還要掌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社會救助,農村五保制度, 社會福利, 社會優撫,住房保障, 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管理,社會保險經辦等方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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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介紹一下社保常識
社保對職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一金",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承擔50%,那是按照個人全年平均工資計算的。國家規定的是: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所以說交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很劃算啊!"五險"方面,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1%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8%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 我有很多這方面的資料,都是自己總結的如果你遇到什么具體問題,可以給我發郵件。
我這,只是初步的列出了一些基本的嘗試。社保只是一個公民,最基本的社會保障。
尤其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透露,截至2004年底,中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在7400億元被挪用的資金中,絕大部分用于支付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本應作為未來養老金積累的個人賬戶資金卻發放給已退休職工 ,原因在于從目前城鎮的養老保險計劃來看,是三個在職人養一個退休人。
7.有關社保的知識
對職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說的“五險”,具體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社會保險不包括住房公積金。
相關比例 “住房公積金”:具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是各不相同,那是按照個人上年度平均工資做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算的。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效益好的單位可以高些,職工和單位各承擔50%。
“五險”:按照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醫療保險單位承擔9%外加10元錢的大病統籌,個人2%;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生育保險0.8%全由單位承擔;工傷保險0.5~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的形式,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能夠獲得國家和社會補償和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社會保險的屬性
社會保險是國家根據憲法所制定的基本社會政策,社會保險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濟性、福利性、社會性。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的特點
社會保險有五個特點:
(一) 保障性。實施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勞動者在其失去勞動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從而維護社會的穩定。
(二) 法定性。就是國家立法,強制實施。保險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單位,雙方都必須按照規定參加并繳納社會保險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實現社會保險的組織保證,目的在于保障勞動者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失業時獲得生活保險,安定社會秩序。
(三) 互濟性。是指社會保險按照社會共擔風險原則進行組織的。社會保險費用衽社會統籌,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機構要用互助互濟的辦法統一調劑基金,支付保險金和提供服務,實行收入再分配,使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生活得到保障。
(四) 福利性。社會不以盈利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費,解決最大的社會保障問題,屬于社會福利性質。
(五) 普遍性。社會保險實施范圍廣,一般在所有職工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中實行。
社會保險的功能
社會保險有以下五大功能:
(一) 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安定社會。
(二) 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增進勞動者體質。
(三) 促進生產發展,保證經濟正常運行。
(四) 為社會、為基層服務,方便群眾生活。
(五) 實行收入再分配,適當調節勞動分配,保險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社會保險機構的職能
社會保險機構是隸屬于 *** 部門的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能是:
(一) 在本轄區內貫徹落實 *** 制定的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政策。
(二) 受 *** 委托負責籌集和管理社會保險基金。
(三) 根據法律和行政法規制定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統計和內部審計等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四) 制定社會保險費用的收繳給付業務規程,并組織實施。
(五) 負責培訓和考核社會保險業務人員,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
(六) 負責搞好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
但事實上是,資本主義國家為調節人民的經濟收入的緩兵之策,用下一代的勞動力來承擔上一代的口糧問題。在中國,這是 *** 推卸自己的義務的手段,畢竟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靠人民打下的江山, *** 應該做的比這更多而不是推卸責任。
8.關于社保,有哪些實用的小知識
月薪10000,到手7000,被扣除的那部分去了哪里?繳稅!繳了什么稅?每一種的稅的繳納標準是多少?繳納之后對我們能帶來什么樣的幫助。
1、繳納額度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1%,你自己繳納8%;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9%,你自己繳納2%外加10塊錢的大病統籌(大病統籌主要管住院這塊);住房公積金: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8%,你自己繳納8%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2%,你自己繳納1%;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你自己一分錢也不要繳;以上,這么算下來,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21%+9%+2%+0.5%+0.8%+8%=41.3%你自己每個月為你繳納的社保比例應該是8%+2%+10塊+1%+8%=19%+10塊基數(就是百分筆所乘的數)每個城市有自己的最低基數與最高基數,你的工資落到之間就以你的工資為基數,每年都會變。2、生效期養老保險:退休前交足15年,終身享受。
醫療保險:交足1月,醫保卡可扣,交足半年,住院費用可報銷。交足25年,退休以后終生享受住房公積金。
失業險:失業保險,這個也是要你交滿一年才能享受工傷險,用戶不用處理。生育險:公司交一年。
3、受益方法養老保險:每月返還之日基數X20%,自己的養老保險賬戶分10年還。醫療保險:報銷舉例,如果你2007年8月1日住院了,住的是南京市最好的三級醫院,住院期間用的都是醫保范圍內的藥,手術+住院等費用一共花了5000元,那么報銷的時候醫保中心首先扣除1000塊,這是起步價,剩下的4000塊醫保中心可以報銷4000*86%=3440元,你個人只要付4000*14%=560元就可以了,加上之前的1000元起步價,你花了5000塊自己只要付1560元就可以了,而且這1560元還可以從你的醫保卡里扣。
住房公積金:如果你每個月為公積金交200塊,那么公司每個月也往你帳戶上打200塊,你買房子的時候這就是400塊了,如果你一輩子交了5萬,那你帳戶上就是10萬了。公積金可以用來買房子,還貸款,裝修什么的,如果你自己家可以找到地皮蓋房子,那蓋房子的錢也可以從公積金里付。
如果你一直不用這錢,最后退休的時候貌似可以把錢全部取出來吧!工傷保險:如果在工作的時候或者上下班的時候出了什么事,這個險就用得上了但是在實踐中很多人出了事不注意保存證據,導致自己無法享受工傷保險,這是很可惜的如果你下班的時候被車撞了,那你應該趕快報警,讓警察來調查記錄并拍照采集證據,警察處理完以后會給你開個事故什么鑒定書之類的東西,你就可以拿這個去單位要求報工傷了。如果你出了事就隨便讓人跑了而且還不找證人還不報警什么的,那沒證據的情況下一般不會被采納為工傷的。
工傷還有個時效問題,如果你2007年7月1日出了工傷,那你必須馬上報告單位,把警察出具的證據和事故鑒定書以及你出工傷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歷交給單位,叫單位拿著這些材料去做工傷鑒定,你的單位必須在2007年8月1日之前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傷鑒定中心,如果距離你出工傷的日子超過了一個月,那工傷可能就鑒定不起來了。如果你單位不去給你鑒定,那你自己可以拿著材料去鑒定中心鑒定,最好也不要超過一個月,否則會很麻煩。
生育保險:如果是女人受益:檢查費+住院費用+4個月X基數;如果是男人申受益(男人的妻子生育):檢查費+住院費/2失業保險:這個也是要你交滿一年才能享受,一般交1年拿2個月,交2年拿4個月,但一輩子最多拿24個月。舉例說明:如果你2007年1月1日開始交保險,2008年1月你被公司辭退了,那你可以讓公司給你拿2個月的失業保險,如果這一年你都是以1189的基數交的保險,那你2個月起碼可以拿到800多塊錢,或者你2007年1月1日開始交保險,2008年1月你和公司合同到期了,你們都不想續簽合同的話,那你也可以在離開公司以前讓公司給你去拿2個月的失業保險,也是800多塊。
就是說合同到期或者公司辭退,你都可以按照一年拿2個月的失業金的比例去要求公司給你辦,如果公司不給你辦你可以去告它,一告一個準。但如果你是合同沒到期自己辭職走,那就算你交滿了1年也享受不到失業保險只要是自己辭職的,別說交1年了,就是交10年的失業保險到辭職的時候你也拿不到一分錢。
9.社會保障的專業知識
主要掌握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社會工作實踐能力: 1.掌握管理學、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和方法;抄 2.掌握現代管理和計算機應用技能; 3.了解中外勞動與社會保障領域的理論與實踐進展; 4.熟悉黨和國家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掌握中外經濟學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百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經濟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主要理論知識有:管理學原理、西方經濟學、人口學、社會學、財政學、保險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社會調查研究方法、行政學和行政法、貨幣銀行學、人力資源管理等。 另外還要掌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社會救助,農村五保制度, 社會福利, 社會優撫,住房保度障, 社會保障基金,社會保障管理,社會保險經辦等方面的知識.,。
關于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闡述
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險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依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保障勞動者達到歸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一定比例的醫療保險費,在參保人因患病和意外傷害而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其醫療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制度。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過專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再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堅持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一、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點的概述 根據《社會保險法》 《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關于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72號)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內容包括:(一)明確繳費計算方式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則自己繳費,其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低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征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二)明確繳費年限要求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本決定實施后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并調整相關待遇。 城鎮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三)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四)建立轉移接續機制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轉移后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五)建立職業年金機制 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實施后,延續多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雙軌制”正式并軌。二、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點的概述 2014年2月21日正式下發《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國發[2014]8號),在總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決定將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主要內容包括:(一)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二)基金籌集 主要包括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三部分。(三)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政府對各項資金的繳納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四)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其中基礎養老金由中央確定最低標準,并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該最低標準。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五)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六)轉移接續與制度銜接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積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三、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要點的概述(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 《社會保險法》明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適用范圍包括兩大類人群:一是在用人單位工作的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二是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愿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資籌方式。 《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構成。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個人賬戶主要用于門診(小病)醫療費用支出,統籌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大病)醫療費用支出。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賬戶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醫藥服務的范圍和給付標準有嚴格的限定,主要內容包括限定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范圍、診療項目范圍和醫療生活服務設施范圍,即超出這個基本醫療保險醫藥服務范圍的醫療費用不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或只能部分支付。(五)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并參加新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由新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建立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原則上隨其醫療保險關系轉移劃轉,個人賬戶余額(包括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劃入部分)通過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轉移。四、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要點的概述 2016年,國務院下發《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決定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內容如下:(一)統一覆蓋范圍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二)統籌資政策 堅持多渠道籌資,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各地要統籌考慮城鄉居民醫保與大病保險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三)統一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的原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準,為參保人員提供公平的基本醫療保障。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四)統一醫保目錄 統一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明確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范圍。(五)統一定點管理 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對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的定點管理政策。(六)統一基金管理 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獨立核算、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強化基金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督。五、我國“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模式要點的概述(一)“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模式的內涵 “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模式”吸收了“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這兩種模式的優點,消除其不利因素,不少國家和社會改革過程中采取了這種模式。其將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分成兩個部分,即社會統籌部分和個人賬戶部分。 社會統籌部分采取現收現付制,保證當前開支需要;個人賬戶部分采取基金積累制,滿足將來開支的需要。但是,該模式也存在缺點:既受到利率、工資增長率、通貨膨脹率等經濟因素影響,又受到人口因素變動的影響,收支平衡模型復雜。而且如果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不嚴格執行分賬管理,當社會統籌基金不能滿足社會保險待遇發放需求時,就很有可能動用個人賬戶積累的基金支付社會保險待遇,這樣將導致個人賬戶成為“空帳”,僅僅是作為一個社會保險待遇計發的辦法,該模式實際上又成了現收現付制。現階段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都是采取該模式。(二)“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模式在我國社會保險中的應用 現階段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采用“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模式,其具體內容如下面表一所示。我國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賬戶資金余額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方面來源于工作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70%,另一方面來源于國家財政補貼;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方面來源于個人繳費工資的8%,另一方面來源于工作單位繳納保險費的30%。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賬戶資金余額來源于工作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70%;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方面來源于個人繳費工資的2%,另一方面來源于工作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30%。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賬戶資金余額來源于三個方面,一方面來源于個人每年繳費的280元,第二方面來源于省級財政補貼,第三方面來源于國家財政補貼,其中省級財政補貼和國家財政補貼合計550元;我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沒有資金來源,其賬戶金額為0,個人不能使用醫保卡進行個人賬戶付款。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社會統籌賬戶資金余額個人不能依法繼承,但是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子女可以依法繼承。表一 “社會統籌+個人賬戶”模式在我國社會保險中應用情況 社會統籌賬戶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制度資金余額=工作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20%)*70%+國家財政補貼 子女不能繼承該賬戶余額資金余額=個人繳費(個人繳費工資的8%)+工作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20%)*30% 子女可以繼承該賬戶余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資金余額=工作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6%)*70% 子女不能繼承該賬戶余額資金余額=個人繳費(個人繳費工資的2%)+工作單位繳納(工資總額的6%)*30% 子女可以繼承該賬戶余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資金余額=個人(個人年繳費280元)+省級財政補貼+國家財政補貼(省級和國家財政補貼合計550元 子女不能繼承該賬戶余額資金余額=0 不能使用醫保卡進行個人賬戶付款六、結束語 社會保險制度是一個獨立主權國家必須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我國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五個部分,其中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在我國社會保險制度中等級最高、層次最多、內容最為復雜,同時其資金籌集模式理念最為先進、理解也最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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