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雙軌制是什么意思?
所謂退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退休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退休金實行的是雙軌制,退休金雙軌制是指有兩套并行的養老金體系:
1、一套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的養老金;
2、另一套是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
退休雙軌制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1、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國家財政統一籌資;
2、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國家財政統一支付;
3、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目前差距大概是3到5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雙軌制并軌后對退休職工有好處嗎?
養老金并軌意義重大,對退休職工好處如下:
1、疏通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進出渠道,對退休企業職工來說,體現了公平性。養老金制度改革不僅降低那些沖擊社會底線的畸高保障,而且提高那些有失公平的低水平保障,讓公平處處體現。而且,養老金“雙軌制”在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養老金發放水平的同時,將公務員納入社會保險范圍,實行與企業職工相同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確保公務員和企業職工在養老金的繳納、享受上實行相同的制度,讓社會更顯公平。
2、說白了就是現在與未來的貧富差距的體現,等將來老人群體還是處于不一樣的生活環境還是貧窮)。現“事業單位”上繳的養老金比“企業人員”上繳的養老金高出4.5倍左右,在比個人自費繳納的養老金高出15倍左右。所謂“雙軌制并軌,是要求“當地企業和事業單位”上繳養老金達到相同數額”而社會養老問題還是沒有得到基本解決,因為國家不考慮占全國的40%的無就業者當中包含30%的無力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百姓。
什么是養老金雙軌制?
我想問一下大家,知道什么是養老金雙軌制嗎?今天看到一側新聞說到養老金雙軌制,所以想了解一下它指的是什么呢?誰知道的,告訴我一下。養老金雙軌制是指原來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走一條軌道各有各的退休養老制度。主要是企業的在職人員按規定比例交納五險一金,退休時按規定領取養老金。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不交納五險一金,退休時按規定領取機關事業的養老金,由政府財政全包。
同時由于兩條軌道兩種不同的方法計算養老金,各不相同差距很大。造成了一定的矛盾。2014年國家已經將雙軌制變為單軌制,正在國實踐中。
養老金雙軌制是什么意思?
養老金雙軌制是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
1、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2、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3、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標準遠遠高于企業退休人員,如今差距大概是300%-500%。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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