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內個人社保轉移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已經時限省級統籌,同一省內政策完全相同,在湖北省內參保,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沒有區別。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改革企業職業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鄂勞社文[2006]169號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一)本通知實施前已經退休、退職的人員,仍按原待遇標準計發基本養老金,并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二)1996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退職后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國家規定執行。(三)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職,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1、過渡性養老金標準為:參保人員退休、退職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2%的乘積。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時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退休前歷年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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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湖北省內社保的問題。
在武漢工作4年交了4年社保,現在要到隨州工作半年,這半年時間社保是在隨州新開戶頭,半年后要回武漢,到時候社保如果轉到武漢去的話是什么流程,這半年時間轉過去后在繳費的時間是怎么算。是在武漢沒停還是怎么樣。想了解下其中關系。1,可以轉移的。你離開隨州的時候,去隨州社保機構開具一份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回到武漢之后,重新就業參保了,再持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向武漢市社保機構申請將異地的社保轉入,然后兩地社保關系合并。
3,社保中斷了不影響。社保繳費年限和賬戶余額都是累計計算的。
湖北社保省內怎么轉移
社會保險省內轉移和跨省轉移辦理流程,社會保險分為省內轉移和省外轉移。
省內社保轉移流程:
1、社保規定是可以隨人的工作地點轉換而遷移合并的。(遷移社保不需要花錢辦理的)
2、先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建議復印一份)
3、將遷移的憑證帶回戶籍地,在戶籍地社保局申請辦理自繳費社保帳戶,然后再將遷移回來的社保申請合并到現在新的帳戶內即可。
4、遷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響你的累計繳納年限。
跨省社保轉移流程:
1、申請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2、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3、辦理流程: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參保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社會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接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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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將湖北社保關系轉入武漢社保啊?需要什么手續?請各位指點一下!
轉社保的具體流程手續:
1、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并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并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
3、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有關信息并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辦理基金劃轉手續;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后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并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參照《湖北省關于做好省直屬統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第三條,少數參保職工在省內流動的,由職工轉出地所在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的轉移手續,由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接續手續。
省直屬統籌企業職工成批量轉移到市州縣的,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關系轉移手續,市州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為職工辦理保險關系的接續手續。按政策規定應轉移的基金,由市州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認定的基金轉移明細清單提出申請,年終由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研究統一調劑解決。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參考資料來源:浙江政務服務網 -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參考資料來源: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做好省直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工作意見
湖北省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后辦理社保關系轉出手續:
1、轉省社保個人窗口:
(1)個人申請填寫轉個人窗口接續表;
(2)每月20日至25日電話通知轉保人員領取接續表;
(3)持接續表到華銀大廈2樓個人窗口辦理接續。
2、轉武漢市企業窗口:
(1)到武漢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開具《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函》;
(2)持轉移函到社保部辦理轉出手續;
(3)每月20日至25日電話通知領取《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明細單》;
(4)持轉移單到武漢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辦理接續手續。
3、退保
(1)填寫退保申請表格;
(2)提交申請表格之后每月20至25日電話通知領取退保金額。
申請退保條件: (1)農村戶口人員返鄉。憑身份證以及戶口復印件。
(2)參保人死亡。死亡證明。
(3)參保人出國移民。相關證明。
二.轉入
1、統籌范圍外轉入(外地及武漢市社保):
(1)提供原參保地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在社保部領取省社保《社會保險關系接收函》;
(2)持接收函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
(3)持轉移單據到本部門辦理接續。
2、統籌范圍內轉入(省社保個人窗口及企業窗口):
(1)查清本人繳費年限;
(2)個人窗口補清欠費或由本單位代繳欠費;
(3)持本人社保號或養老手冊到本部門辦理接續。
武漢市社保基金結算中心 地址:漢口黃孝南路10號
湖北省內異地社保卡,武漢怎么使用,需要從新辦理嗎?
我是這樣的情況rn1. 我是湖北的,在老家湖北隨州辦理了 城鎮社保(一年交200的那種),并給發了一張社保卡rn2.現在武漢上班,公司給交了幾個月社保了,現在需要使用社保卡(但是沒有發卡)rn----------------rn現在怎么才能在武漢使用社保卡? 是不是要回隨州老家注銷社保卡?我上次問了老家的社保處,說不用注銷rn現在我需要怎么辦理新的社保卡呢? 也就是怎么才能在武漢使用社保卡買藥和使用醫療報銷武漢異地社保卡現在可以在武漢使用,另外如果社保卡如果繳納重復,可以申請退費(前提是符合條件)
基本醫療保險退保的情況:
針對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兩類險種,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或人員,可申請辦理醫保退費。
職工醫保方面,退費分四種情況。個人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費后,經審核符合享受醫保繳費費率優惠和財政補助,若參保人員已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繳費,可申請退還應享受的優惠和補助。
若未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繳費,應根據區縣在市級統籌前的繳費標準,由區縣醫保經辦機構核定退費金額,并提出退費申請。經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后,報市社保局復核。經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批準后,方可退費。
個人參保人員按年度正常繳費后,經審核符合享受醫保優惠政策,但又轉為單位參保職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醫保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退還。
個人參保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已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參保并繳費,同時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形成重復的繳費,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復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
醫保重復繳費不退的情況:
1、參保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參保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形成的重復繳費,其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戶合并。
2、對參保人員在同一時期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其重復的繳費不予退還。
3、上年度社平工資公布前,由單位為其辦理完醫療保險停保或關系轉移的人員,在社平工資公布后其職工醫保繳費和個人賬戶不再清算和退費。
4、個人參保人員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自愿選擇按一、二檔繳費后,不得以退保或轉檔的名義要求退還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5、對個體參保人員按一檔標準按年繳費,并在保險生效期間死亡的,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費的部分不予退還。
6、市級統籌前,參保人員在市內不同統籌地區間發生的重復繳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戶按規定合并。
省內異地社保卡納入成功的可在武漢市兩定機構使用,與新辦武漢市社保卡享受醫療待遇一樣。若需注銷社保卡,需返回原發卡地辦理。注銷卡后新辦社保卡不影響原武漢市參保繳費記錄。
武漢異地社保卡現在可以在武漢使用,另外如果社保卡如果繳納重復,可以申請退費(前提是符合條件)
基本醫療保險退保的情況:
針對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兩類險種,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或人員,可申請辦理醫保退費。
職工醫保方面,退費分四種情況。個人參保人員一次性補繳醫療保險費后,經審核符合享受醫保繳費費率優惠和財政補助,若參保人員已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繳費,可申請退還應享受的優惠和補助。
若未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繳費,應根據區縣在市級統籌前的繳費標準,由區縣醫保經辦機構核定退費金額,并提出退費申請。經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后,報市社保局復核。經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批準后,方可退費。
個人參保人員按年度正常繳費后,經審核符合享受醫保優惠政策,但又轉為單位參保職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醫保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退還。
個人參保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已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參保并繳費,同時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形成重復的繳費,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復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
醫保重復繳費不退的情況:
1、參保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參保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形成的重復繳費,其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戶合并。
2、對參保人員在同一時期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其重復的繳費不予退還。
3、上年度社平工資公布前,由單位為其辦理完醫療保險停保或關系轉移的人員,在社平工資公布后其職工醫保繳費和個人賬戶不再清算和退費。
4、個人參保人員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自愿選擇按一、二檔繳費后,不得以退保或轉檔的名義要求退還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5、對個體參保人員按一檔標準按年繳費,并在保險生效期間死亡的,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費的部分不予退還。
6、市級統籌前,參保人員在市內不同統籌地區間發生的重復繳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戶按規定合并。
省內異地社保卡納入成功的可在武漢市兩定機構使用,與新辦武漢市社保卡享受醫療待遇一樣。若需注銷社保卡,需返回原發卡地辦理。注銷卡后新辦社保卡不影響原武漢市參保繳費記錄。
直接去武漢的社保中心做納入就可以了,這樣老家的醫保卡也可以在武漢使用了。
我也是這樣的,請問您的在武漢可以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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