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工人都有公積金嗎/
我是安陽的, 我想問下如果我在東方能源上班了,那么我一上班我就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子嗎?可以貸多少?可以逮多長時間?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的相關規定,目前我國的住房公積金繳納屬于強制性。如果企業有違反,該企業員工可以向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后,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后,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此,只要是依法發生勞務雇傭關系的員工,企業都應該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如果你是一上班就想辦理貸款,不可能。因為公積金貸款的基本要求是:申請貸款時前6個月按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具體能貸多少,要根據你的年齡和公積金的繳納情況來核算。
1、什么是住房公積金?
答: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為什么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有一定的限制條件?
答:這是由住房公積金的性質決定的,即職工的住房性工資收入。職工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享有所有權,但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時要受到一定條件的限制。具體而言,住房公積金在未被提取前,職工不能實際占有,而由所在單位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設立的專戶內統一管理。住房公積金只能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形發生時,才允許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不能隨個人意愿決定保值的方法和收益率,而是按國家政策規定統一保值。住房公積金是個人專項資金,沒有可轉讓性,在未被所有人以現金形式提取前,所有人除可用于住房消費支出外,沒有其他處分權。
3、單位應當從何時給職工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1)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4、如何核算住房公積金繳交的工資基數和月繳交額?
答: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文)的內容為準,即職工工資由下列六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交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5、住房公積金在什么時間結息和對賬?
答:職工住房公積金每年結息一次,計息期為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結息日為6月30日,結息后,利息轉入本金中。
管理中心每年向單位發放住房公積金的對賬單,或以磁盤形式提供對帳數據,其中住房公積金的對賬單在每年6月30日后30日內向單位發放,各單位應在上述時間內到管理中心對帳。
6、職工如何查詢個人的賬戶余額?
答:(1)市內四區和嶗山區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查詢折到以上五區管理處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機”;其它區、市的職工到各自區、市管理處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機” 打印個人的賬戶余額。
(2)職工可持住房公積金查詢折到農業銀行有存折補登機的營業網點打印個人的賬戶余額:
(3)職工可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到單位所屬的管理處歸集專柜查詢個人的賬戶余額。
7、單位未開戶、欠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應如何投訴?
答:職工可攜帶相關材料到單位所屬的管理處投訴。
8、 職工在那些情況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答:(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9、職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那些范圍?
答:職工的直系親屬是指職工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10、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供的房地產權證應是那一級房產部門發放的?
答: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提供的房地產權證應是縣(區)以上房屋產權主管部門發放的房地產權證。
11、職工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
答: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由單位經辦人代職工統一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
12、職工及其直系親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哪些自主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答:職工及其直系親屬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只具有房屋使用權的住房、集體土地上的住房或農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最好問你的同事!!!
企業給部分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沒有繳納的員工怎么半?
國家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問題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應當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義務,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是職工的合法權利。 因此,企業不為你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做法,侵犯了你應享有的合法權利。但由于住房公積金并未納入《勞動合同法》的范疇,所以,企業不為你繳納公積金的做法,既違法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但不能被認定為勞動爭議,不能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雖然公積金并非社會保險,但也并非可繳可不繳。《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該條例第三十七條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責令其限期辦理;逾期仍不辦理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別的工人都有住房公積金,你卻沒有,企業豈不是在玩火?!你可以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請求干預并處罰,相信問題同樣會得到解決的。
一般企業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賬務上怎么處理的?
比如:生產工人本月個人代扣2000。單位繳納2000。管理人員個人代扣1000,單位繳納1000。。到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時候,是不是這樣處理: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2000 (月末結轉入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1000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代扣 3000 貸:銀行存款 6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3000
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2000
生產成本--- 住房公積金 1000
貸:銀行存款 6000
根據職工所處部門,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應作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等);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統籌退休金等);其他應付,暫收款項。該科目應按應付,暫收款項的類別和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管理和組織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包括公司經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費,咨詢費,審計費,訴訟費,排污費,綠化費,稅金,土地使用費,土地損失補償費,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減盤盈)損失,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公司經費包括公司總部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賬務處理:
借:應付薪酬 2000
管理費用 1000
貸:其他應付款 3000
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 3000
貸:銀行存款 3000
這樣做完全沒有問題的,
或者這樣也可以呀.先全部進"應付職工薪酬" 3000,
月末再分配結轉也是可以的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個人代扣住房公積金應全部通過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科目實現,可以不設立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代扣科目結算,因為這樣月末處理時候更加復雜。應該這樣操作:發工資代扣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3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個人代扣)3000月末計提單位負擔部分住房公積金
借:生產成本
2000
管理費用 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3000實際繳交時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6000
貸:銀行存款
6000
破產企業工人的住房公積金怎么辦?
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三十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并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二十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手續或封存手續。單位撤銷解散的,其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優先償還,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償順序。
第一 依法行政,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 一個省轄市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第三 職工有權檢舉、揭發、控告本挪單位不繳住房公積金的行為。
第四 職工有權檢舉、揭發、控告挪用住房公積金及增值收益行為。
第五 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中心有權處罰。
第七 單位欠繳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下發限期補繳本息決定書。
第八 職工繳存的公積金計息并免交利息稅。
第九 新成立的單位三十日內應辦理住房公積金登記。
第十 住房公積金可以依法繼承。
對于公積金,各地規定不完全一樣,有些是二年以上不續交就可以取出。肯定能取出來。你最好問問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社保部門,可以辦理個人的公積金領取,遇到公司方面原因的,個人也可以領取,需要公司出相關的手續,公積金本來就是自己交的,可以拿回來。
如果是拖欠的住房公積金,那么在破產清算時會予以測算,最后根據破產財產變現情況得到部分或全部補繳,如果不拖欠,企業破產后就停交了。
停繳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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