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改姓 需要什么手續
給小孩改抄姓,需要監護人到海襲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如果孩子的父母沒有離婚,應當由父母雙方共同帶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去辦理。
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經離婚,給孩子改姓名,應當有生父、生母共同簽字同意才可以改。
去公安局問不就知道啦
去公證處給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續
去公證處給孩子改姓需要什么手續身份證正在補辦 怎么辦要給孩子改姓,簡單來說需要兩個步驟。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回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答,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離婚后孩子改姓,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這既涉及到傳統觀念,也涉及到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義務的問題。所以,在離婚后孩子改姓的問題上,雙方都要慎重。如果在孩子改姓的問題上遇到難題,尤其是到了法院打官司的地步,可以咨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會在離婚后孩子改姓這方面提供許多有益的建議和指導,幫助當事人達成心愿。
是去派出所改姓名,不是公證處。
審批條件及提供材料
1、 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內姓名的容,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
2、 已滿16周歲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有關證明、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后,辦理變更,繳交相片換領居民身份證。
辦理程序及時限: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接到的申請材料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的決定,需上報市公安局的,市公安局接到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決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核準或不核準的決定后,2日內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改姓去公安局
公證處改不了的
公證處不管這事,你去錯地方了
是去派出所改姓名,不是公證處。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姓名的變更,由其父親和繼母,或者母親和繼父協商一致后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變更姓名申請材料:本人或者父母申請;戶口本;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需要注意的是,變更姓名審批時限為派出所二十個工作日,分局縣局十五個工作日;變更姓名審批不收費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改名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公民變更姓名
小孩改姓氏都需要辦哪些手續?
一、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版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權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二、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三、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給小孩改姓需要什么手續
小孩出生證明改姓需要什么手續
小孩出生證明改姓需要什么手續要給孩子改姓,簡單來說需要兩個步驟。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回需要書面同意答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離婚后孩子改姓,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這既涉及到傳統觀念,也涉及到父母對孩子的權利義務的問題。所以,在離婚后孩子改姓的問題上,雙方都要慎重。如果在孩子改姓的問題上遇到難題,尤其是到了法院打官司的地步,可以咨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他們會在離婚后孩子改姓這方面提供許多有益的建議和指導,幫助當事人達成心愿。
出生證明已經辦理,是不允許修改上面登記的信息的。
孩子父母可以憑孩子出版生醫學證明,權父母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到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派出所,給孩子申報戶籍。
完畢之后,由父母憑上述證件材料,申請給孩子戶口簿修改姓名,可以再戶口簿(曾用名)一欄要求填寫上修改之后的名字。
依照《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該《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因此,改名應到公安機關戶政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申請。只有在戶口登記機關辦理了變更登記,這樣合法地有效地改變了自己的名字,新名字才能夠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才能為法律所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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