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了人口失蹤,使用身份證信息能暴露行蹤嗎
這個無法預判,你直接和戶籍管理部門聯系。
根據規定,該身份證在有效期內是可以正常使用的。當然他人(第三人)使用,給身份證持有人造成損失的,需要承擔相關責任。
很難查到,連警察都不容易做到
報了人口失蹤后,失蹤人去公安局登記了就能發現了吧
去你們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口都是那里登記的,可以申請辦理失蹤的手續!
按《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可以申請死亡
人口失蹤 警察找到怎么辦!如果是在外地警察回幫送回來嗎?
如果已報人口失蹤,外地警方找到后,就會通知立失蹤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由他們通知報案人領回,外地警方是不幫助送回來的。
警察首先會送到當地派出所查詢此人,看是否屬于本地人,如果是本地人打電話家人領回去;如果不是暫時在收容所,警察上報領導并將送回至失蹤人的戶籍所在地。
應該會通知家人再幫忙調解的
先聯系,有可能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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