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身份證可以辦理銀行卡,臨時身份證具備法律效力,本人攜帶臨時身份證前去銀行辦理即可。
一、辦理條件:辦理銀行卡需要年滿16歲周歲,不滿16周歲需監護人陪同,可以使用戶口薄及監護人身份證辦理銀行卡。
二、辦理銀行卡所需資料:
辦理借記卡(即儲蓄卡),需要準備身份證即可。
三、辦理步驟:
1、本人攜帶臨時身份證去銀行;
2、對大堂經理說,我要辦張銀行卡,她會教填表格的;
3、填好表格以后給柜臺就可以了,基本大堂經理都會全程陪同的;
4、柜臺辦好手續后,會讓設置密碼,最后得到一張銀行卡。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申請領取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代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
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該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吨腥A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p>
2005年6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78號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發布的《臨時身份證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吨腥A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p>
“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該辦法還規定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換領、補領、簽發的有關制度。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
臨時身份證可以辦理銀行卡,但是,以臨時身份證開戶的,應在臨時身份證到期前,持正式身份證到開戶網點修改賬戶資料中的證件內容。當臨時微身份證過期后,銀行卡憑借密碼可以繼續使用,但是無法在柜臺上辦理書面業務。
辦理儲蓄卡相關說明:辦理儲蓄卡,只要憑借有效身份證前往銀行辦理即可。
臨時身份證具備法律效力,本人攜帶臨時身份證前去銀行辦理即可。
一、辦理條件:辦理銀行卡需要年滿16歲周歲,不滿16周歲需監護人陪同,可以使用戶口薄及監護人身份證辦理銀行卡。
二、辦理銀行卡所需資料:
辦理借記卡(即儲蓄卡),需要準備身份證即可。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了新版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限:“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一般情況只要身份證到期更換了,都需要去銀行更新信息:身份證號碼雖然沒有變,可是身份證的有效期、身份證的照片有了變化,所以最好到網點更新一下資料。
但是,各行也有區別:
比如,招行,客戶持新身份證到網點辦理信息更新,儲蓄卡和信用卡的信息錄入有所不同。如果是儲蓄卡,持卡人需要將新身份證和儲蓄卡同時交給柜臺工作人員,由柜臺工作人員在電腦錄入新的信息;如果是信用卡,持卡人將新身份證交給大堂經理即可,大堂經理會復印新身份證正反面,并備注“身份證更新有效期”,再把它傳真給總行信用卡部。
參考資料來源:律師364網-臨時身份證可以辦銀行卡嗎,有什么限定嗎?
百度百科-臨時身份證
一是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而尚未領到證件的;二是居民身份證丟失、損毀尚未補領到證件的;三是常住戶口待定的16周歲以上的公民?!吨腥A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一、臨時身份證辦理條件:
(1)申領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2)居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
(2)申請人需要年滿 16 周歲;未滿 16 周歲的公民,如自愿申請領取,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二、辦理地點
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大部分戶籍接待室為每周 7 天對外辦公
請注意各地區辦理時間有所不同,具體請咨詢當地派出所,雙休日是否可辦理或需要預約辦理
三、辦理材料
《居民戶口簿》+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 公安機關開具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四、辦理流程
Step 1:提交材料
攜帶相關材料至辦理窗口, 現場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并注明原由
Step 2:工作人員告知臨時身份證取證時間
Step 3: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五、辦理時間及費用
(1)辦理時間:從受理日起 3 日內發放證件,快的話可當天領取
(2)辦理費用:10 元/證
六、溫馨貼士
(1)異地不支持辦理《臨時身份證》
(2)申請人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引用資料:臨時身份證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二條 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步驟如下:
一、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交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二、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準后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并負責制作證件。
三、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后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四、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在外工作、學生等不在戶籍地生活的人身份證丟失了的話,出行,考試都會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尤其是一些急用身份證的場合,更是麻煩。在經歷了丟失之痛后,有一些實踐經歷略述如下。
兩天拿到臨時身份證的三步走戰略
身份證的大多數效力都可以用臨時身份證代替。身份證不管以任何途徑辦理,最低期限是20天。所以,丟失身份證后的目標應定為緊急辦理臨時身份證。分為 三步走
第一步
去經常居住地派出所。首先為丟失的身份證辦理身掛失手續;其次就是走異地辦理程序新的身份證。
需攜帶文件:學生出示學生證或身份證復印件,在外工作者出示臨時居住證或工作單位證明文件。
著裝:深色帶領衣服,不戴眼鏡
領證時間:20天內,郵政快遞簽收。一般是40日,但異地辦理的只適用加急。
費用:當場交付40元,另簽收時付20元。
耗費時間:周一至周五,派出所都不太擠^_^,40分鐘即可 。
第二步
親筆書寫,臨時身份證委托辦理申請書,。 加急快遞回戶籍地,給父母,并帶上戶口本辦理臨時身份證。(
第三步
父母在戶籍地派出所出具委托書后,一日后,拿到臨時身份證。加急快遞回來。
臨時身份證辦理一般當天可以領取,最長不超過3天時間。公民需帶上本人戶口簿原件,小一寸照片到公安機關戶政部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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