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從2016年12月26日起,上海已經實施全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全國各省(市)來滬專人員只需屬持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就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雙語證除外)。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對系統無照片或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2、對偽造、編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3、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辦理材料:
1、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交驗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2、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交驗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異地辦理身份證,帶戶口本或身份證,居住證,現居住地轄區派出所辦理
舊身份證。
上海辦理異地身份證都需要什么手續?身份證以丟失,沒帶戶口薄
臨時身份證和正式的一樣不可以在異地辦理的,除非有代辦點。
沒有戶口本,需要找你的戶口所在地所處的街道辦事處為你開出身份證明,確認你是當地居民,然后帶上一張一寸彩色照片。
上海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哪些手續?
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外省市來滬人員,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拓展:
只要上海市實有人口信息系統登記了申請人信息的,公安派出所當場受理申請,申請人不再需要提供證明就業、就學、居住的其他材料。
如申請人未在上海市實有人口信息系統辦理信息登記,或信息系統登記的居住地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地址不一致,申請人可至實際居住地居(村)委實有人口信息采集室進行信息登記或居住地地址變更。
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情形主要包括: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有偽造、變造、買賣、冒用、騙領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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