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帶什么資料?
1、首先應該去當地的派出所領取《嬰回兒出生登記申報答表》,并真實完整的填寫打印,最好打印兩份以上備用。
2、辦理戶口之前要到寶寶出生的地方開取《出生醫學證明》,一般在媽媽和寶寶出院的時候都會辦理好的。一個綠色的小本子,是寶寶人生中的第一個證件,上面有寶寶出生的時間,姓名,寶寶出生時候的身體狀況以及父母的情況,寶寶爸媽記得帶上原件和復印件哦。
3、寶寶爸爸媽媽的《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若有遺失必須及時補辦。
4、寶寶爸爸媽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若爸爸和媽媽的媽媽戶口不在同一個本子上,則需要分別帶上爸爸和媽媽的兩本戶口本的原件以及復印件以備查用。
5、寶寶爸爸和媽媽的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注意身份證的有效期哦。
注明:以上證件都是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的。(《嬰兒出生登記申請表》除外)
二、戶口辦理時間
新生兒應該在出生一個月(30天)到父母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口,千萬不要錯過了辦理的時間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重點提示:新生兒戶口的辦理各地略有所相同,具體細則可以咨詢當地的派出所戶籍科,提前咨詢,準備好材料和各種證件,爭取一次性辦理成功。
一、北京政策內嬰兒辦理戶口
1.入戶條件
父母雙方或者母親一方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
2.所需材料
首先,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原發證醫療機構補辦后辦理;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北京婦幼保健院開具證明后辦理;
其次,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再次,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隨父申報出生登記
的,該證需到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遷出手續);
最后,嬰兒父母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還需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
3.辦理機構
擬入戶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4.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5.注意事項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二、北京政策外嬰兒辦理戶口
1.入戶條件
父母雙方或者母親一方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
2.所需材料
首先,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原發證醫療機構補辦后辦理;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北京婦幼保健院開具證明后辦理;
其次,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再次,嬰兒母親或父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
最后,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鑒定證明并須經派出所所長審批。
3.辦理機構
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4.辦事時限
手續齊全及時辦理
5.注意事項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三、港(澳)臺國外嬰兒辦理戶口
1.入戶條件
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戶口
2.所需材料
首先,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
其次,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護照》;
再次,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最后,《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或區縣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3.辦事機構
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4.辦事時限
手續齊全及時辦理
擴展資料
新生兒憑出生證明就可落戶
關于媒體多次報道的不少地區要求只有在“超生”父母完成了上環、繳納“超生罰款”等一系列處罰后,才會給計劃生育外出生的孩子辦理上戶口、入學等一系列必要手續的問題,楊文莊表示,國家衛生計生委對此態度非常明確,此行為應當堅決禁止。
他表示,早在上世紀80年代,原國家計生委、公安部就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自行設立限制超計劃生育的嬰兒落戶的規定和法規。之后也多次重申強調,明確了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可落戶的政策。
參考資料:人民網-新生兒憑出生證明就可落戶
1、申請材料
1)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2)《生殖保健服務證》或《生育證》;
3)《醫學出生證明》;
4)政策外生育的已征收社會撫養費的需提供社會撫養費征收證據。
辦理地點戶籍所在地公共服務中心或村(居)委會
2、相關貼士
1)寶寶出生后爸媽們記得去辦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書,后期不管是落戶還是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都需要出示。 2)新生兒醫保可以在寶寶出生兩個月之內帶上戶口本(寶寶須上了戶口)原件及復印件以及50元前來辦理。
擴展資料
1、出生登記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后,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于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
2、戶口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該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2)戶口登記所需材料: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
(3)戶口登記的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4)戶口登記的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5)戶口登記的收費標準:不收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_戶口登記
北京新生兒落戶所需資料:
① 新生兒入戶申請書
② 新生兒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如果是非婚生育的情況還需要提供親子鑒定證明
③ 醫療機構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原發證醫療機構補辦后辦理;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北京婦幼保健院開具證明后辦理;
④ 新生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隨父申報登記的,該證需到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遷移手續);
⑤ 在港、澳、臺及國外出生的新生兒所需資料: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護照》以及新生兒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或區縣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⑥ 新生兒父母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需額外提供新生兒父母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
⑦ 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嬰兒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新生兒需要攜帶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和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鑒定證明經派出所審批辦理;
⑧ 部分地區規定:新生兒出生日期超過一個月未申報的,另需提供親子鑒定,且需要向當地派出所申報。
新生兒出生登記所需證件如下:
(一)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二)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后,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三)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于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
擴展資料:
相關法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九條
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一條
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戶口登記
新生兒上戶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2、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計劃外生育的,持嬰兒母親所在鎮或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嬰兒父或母的集體戶口簿或家庭戶口簿。
4、其他相關材料。
5、屬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戶口的,應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報市局審批。
擴展資料:
非婚生子女上戶流程:
1.由新生兒的父母其中一方持戶口簿、身份證及新生兒的《出生證明》向其父母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
2.出生醫學證明丟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醫院,復印你當時住院出院的證明,去復印時只需告訴醫院是給孩子上戶口的,對方就會知道需要給你復印哪些材料了。復印后,拿著所有證明,再去派出所落戶就行了。如果沒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書面證明加蓋所在村公章。
3.公安戶籍管理部門依據《生育服務證》或者《出生證明》原件辦理新生兒落戶登記,嬰兒落戶可隨父隨母。凡是無《生育服務證》或者《出生證明》者,一律不予辦理落戶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武岡市人民政府-新生兒上戶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以下證件:
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專結婚證、身份證屬、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其次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擴展資
未成年人落戶
必須提供:
(1)出生醫學證明。
(2)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
(3)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于未入戶原因的證明。
(4)結婚證。
(5)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
參考資料 戶口-百度百科
1. 新媽媽的戶口卡,如果母親處于已婚狀態但戶口卡上還未登記的話,還需攜帶本人的結婚證;2.由出生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明;3.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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