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6號搖一次 每月一次。
搖號資格審核通過后,申請表左上角有個申請編碼。申請人取得這個編碼后將自動參與增量指標搖號。
每月搖號結束,你必須及時登錄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信息系統,看那個個人小汽車增量指標申請表頁面。這時,你會發現“申請編碼”后面有個“搖號歷史紀錄”,為藍色白字方框,點擊此方框即彈出你的搖號詳情。
如果編碼有效期將到,但有需要延長期限,可以在頁面點擊“延長期限”的按鈕。系統將自動幫你延長3個月。
擴展資料:
25日“搖”26日“賣”
據征求意見稿,無論單位還是個人,買車都得申請小汽車指標。申請指標的方式分三種: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和其他指標。每年,深圳增量指標10萬個,個人能拿到其中88%的指標,剩下12%的車牌歸單位。
申請“增量指標”,需通過搖號(拼運氣)和競價(拼財力)兩種方式取得。
單位和個人的指標分別競拍或搖號。每月8日之前要提出申請,否則就得等到下個月。每月18日之前,競價機構發布競價公告。每月25日為“搖牌日”,26日為“競牌日”。如果那天是非工作日,就順延。
注意,以搖號方式發放的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為2萬個。但油電混合動力的不算,只能是純電動小汽車。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深圳汽車搖號競拍細則
深圳汽車搖號1個人只要沒有搖中,每個月都可以參加搖號。參加搖號是不需要間隔的。在搖中后三個月未使用資格購買車輛的,再次審核通過起延長有效期3個月。
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申請增量指標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出申請,獲得申請編碼;
(二)資格審核通過后,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
(三)申請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的,憑有效編碼參加指標搖號或者競價;申請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的,憑有效編碼直接配置。
個人只能獲得1個申請編碼。單位的申請編碼數量,按照本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確定。1個有效的申請編碼每次配置只能對應一種指標類型和一種指標配置方式。
擴展資料:
《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 單位有效編碼的有效期至申請當年12月31日,有效期滿后自動失效,單位需要繼續申請增量指標的,應按照本細則規定重新申請。有效編碼在有效期內未取得指標的,有效期內自動轉入次月配置。
個人有效編碼的有效期為3個月。該有效編碼未獲得指標的,有效期內自動轉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長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登錄指定網站或者到服務窗口申請延期。編碼自資格再次審核通過起延長有效期3個月。申請延期不限次數,未及時申請延期的,編碼自動失效。
參考資料來源:深圳車輛管控——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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