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2月,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第八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
第九條 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擴展資料
一、收費情況 :
10元/證,收費依據 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公安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8]63號)
二、辦理期限
3個工作日內,部份地區可以即辦即領。
三、辦理條件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需提供的全部材料
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領證憑條
五、辦理程序
1、提出申請:由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
2、受理申請:縣級公安機關受理申請人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并進行初步審核。
3、制作證件:錄入信息,制作臨時身份證。
4、發放證件:將制作好的臨時身份證發給申請人。
參考資料來源:岳陽市人民政府-臨時居民身份證辦事指南
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辦理流程:
1、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2、交驗居民戶口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中加以注明。
3、繳納證件工本費。
擴展資料
辦理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居民戶口簿;
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三、公安機關開具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辦理時限:三日內。
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辦理臨時身份證
怎么補辦臨時身份證,需要什么?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