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效期之前的一個月內,準備一張一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或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帶齊身份證和居住證去派出所經填表后即可。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擴展資料: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三)機動車登記;
(四)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五)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居住證
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入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延期手續。需要攜帶的證明資料有:原居住證、單位就職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拓展資料:
第十條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一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中國政府網: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
居住證到期了續期只要準備好居住證(滿11個月且不超過13個月)及本人身份證,就可以到屬在地全市范圍內的任意戶籍派出所辦理居住證簽注業務。無需重新照相,如果原居住證遺失的,需繳納工本費20元。
居住證過期過久都可以辦理續期,不過,中間間隔在90天之內的可以連續,間隔超過90天的,不算連續,重新算起。
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擴展資料:
居住證續期辦理時會錄入信息并進行后臺比對。經比對核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與比對系統一致的,當場在《居住證》上打印簽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發生變化的同時在《居住證》上變更居住地址。
經比對核定不一致的,告知當事人不予簽注。打印不予簽注通知,告知申請人可以向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屬地派出所咨詢。
參考資料:居住證管理辦法-百度百科
居住證到期,應帶上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到原來發證的公安局派出所辦理續期。續辦事宜:1、續辦居住證,應在居住證到期前1個月之內,到原材料申報點,辦理續辦。2、原居住證有效期到期后,自動作廢。 3、所有的申報材料均需核對原件。4、申報材料須本人或單位人事部門人員遞交,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可以提前續辦。
1、持身份證到小區物業開具居住證明;
2、帶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帶上戶口本原件、戶主頁、本人頁復印件;
4、帶上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沒有房產證則帶上購房合同;
5、帶上原居住證、一張一寸近照;
6、持證本人帶上以上材料到居住地所屬派出所填寫申請表;
7、取號排隊辦理,驗原件,交復印件;
8、工作人員當場將居住的有效期重新打印上去,就完成了。
擴展資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證件期限和簽注:居住證有效期限統一為一年,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證有效期滿之日前1個月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居住證和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鎮、街道(或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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