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到期,應帶上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到原來發證的公安局派出所辦理續期。續辦事宜:1、續辦居住證,應在居住證到期前1個月之內,到原材料申報點,辦理續辦。2、原居住證有效期到期后,自動作廢。 3、所有的申報材料均需核對原件。4、申報材料須本人或單位人事部門人員遞交,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1、續辦居住證,應在居住證到期前1個月之內,到原材料申報點,辦理續辦。
2、原居住證有效期到期后,自動作廢。
3、所有的申報材料均需核對原件。
4、申報材料須本人或單位人事部門人員遞交,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5、本人辦理:不符合委托代辦條件的,由本人辦理。
6、委托代辦: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簽注。
拓展資料:
一、屬地簽注
1.需提供申請人的居住證和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申請人現住地址未發生變化的,不需提供住所證明;申請人現住地址發生變化的,需提供在京現住所的證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可不限房屋性質、類型,能證明所有權即可;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居住證明)。
3.由監護人、近親屬代辦的,需審核以下材料并入戶核實:
①代辦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②醫學出生證明、《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等能夠證明監護、近親屬關系存在的證明。
③申領人授權代辦人的書面委托書(未滿16周歲未成年人除外)。
參考資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 我的居住證到期了
居住證到期,應帶上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到原來發證的公安局派出所辦理續期。續辦事宜:1、續辦居住證,應在居住證到期前1個月之內,到原材料申報點,辦理續辦。2、原居住證有效期到期后,自動作廢。 3、所有的申報材料均需核對原件。4、申報材料須本人或單位人事部門人員遞交,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續辦居住證的具體步驟如下:
應在居住證到期前1個月之內,到原材料申報點,辦理續辦。
原居住證有效期到期后,自動作廢。
所有的申報材料均需核對原件
申報材料須本人或單位人事部門人員遞交,其他人員不得代辦
所需要的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提供居住證原件與填寫《流動人員/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納稅憑證和居(村)委、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擴展資料: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
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臺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現行的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參考資料: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 _行政法規_中國政府網
需要持身份證和辦理人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兩張和房屋租賃合同到當地所屬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民警將審核您的信息輸入微機,信息完整、證件齊全、下發居住證。
居住證過期過久都可以辦理續期,不過,中間間隔在90天之內的可以連續,間隔超過90天的,不算連續,重新算起。
擴展資料: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
參考資料:
居住證—百度百科
居住證續期內容介紹:
一,所需證明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居住證原件,在居住證有效期滿前30日內辦理延期手續。
3、如實填寫《居住證信息登記表》。
4、需提供已經在居住地連續就業、經商6個月以上的證明材料,泛指就業登記證明、勞動合同、營業執照、納稅憑證和居(村)委、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
二,辦理流程:
1、申辦人帶居住證到屬地街道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提交資料;
2、填寫表格;
3、街道審核后對居住證進行延期或項目變更。
補充說明,居住證能否續期請咨詢當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務中心 人員,各地政策規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證過期后需重新補辦,不能續期。
居住證過期超過60日,就不能續期了。按照各地的一般規定,持證人應當在其《居住證》到期前30日內,到公安機關或者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等經辦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持證人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參考資料:居住證-百度百科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