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住證回執單能在異地換領過期身份證嗎
有居住證回執單不能在異地換領過期身份證,異地換領的需要交驗身份證。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參考資料:新華網http://www.xinhuanet.com/jrgz/20151112a/index.htm
居住證回執單不是有效證件,不能持回執單辦理身份證,
異地辦理身份證符合其他要求的證件也可以。
辦理身份證需要提供:
1、交驗本人戶口本原件(異地可以使用居住證原件、換領可交驗舊身份證)
2、身份證像回執(如果公安機關有拍攝服務時不需要提供)、
3、辦理工本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公安部《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之規定。
異地辦理身份證條件:
1、已經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身份證(非第一次申領),
2、沒有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記錄等不符合異地辦理情形,
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實施異地辦理服務
4、異地所指是跨行政轄區的,同縣區不能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機關辦理
5、持有效證件(戶口本、居住證或過期身份證)
已經有深圳居住證,可不可以在中山再辦理居住證
已經有深圳居住證,可以在中山再辦理居住證。
辦理條件
省外或本省其他地市的公民離開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到中山市辦理居住登記后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我市居住證。
辦理材料
1、填寫《廣東省居住證業務申辦表》。
2、申報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包括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提供護照時須同時提供身份證號碼和詳細戶籍地址)。
3、本人居住證相片回執。
4、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1)居住在廠企宿舍的,提供:①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社保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之一;②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格式見附件)。
(2)居住在出租屋、自購住房或借住在親戚朋友家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館出具的住宿證明等,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格式見附件);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在學校就讀的,提供其父母或監護人的居住地址證明以及親屬(監護人)關系證明(出生證、戶口簿等)。
(3)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提供連續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滿半年的材料等。
(4)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的,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在中山市旅館業住宿登記系統登記滿半年的證明。
5、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代辦居住證的,需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雙方關系證明(出生證、結婚證、戶口簿、委托書等)。
辦理流程
1、辦理居住登記;
2、提交相關材料;
3、資料審核;
4、10個工作日后持回執領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10個工作日辦結;不收費。
外地戶口 正在辦理居住證現在只有回執單。居住證回執單能上車牌嗎
不能,回執單只是受理,不代表成功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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