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二、【行政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2)所以說,若散布謠言,公安機關可以依據上述規定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派出所會依據規定,用傳喚證對行為人進行傳喚、查證、處罰。
三、【刑事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刑法》第291條之一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擴展資料:
一、專家認為打擊網絡犯罪需“有法可依”,提醒防止相應罪名被濫用。
二、公安部門集中公布的5起典型網絡謠言案件,主要涉及4個罪名: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誹謗罪和非法經營罪。
三、這些罪名在1997年刑法修改時被確定。
四、在現實生活中被經常提及,如今被用在網絡中,也引發網絡空間是否適用現實空間、網絡是否公共場所等相應討論。
五、專家認為,在打擊網絡謠言、誹謗等方面,還存在立法空白,可以考慮出臺司法解釋彌補這些空白,使網絡犯罪的打擊有法可依。
參考資料:
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百度百科
對于網絡上散布謠言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主要分為三種責任。
【民事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行政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
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刑事責任】
如果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謠言 是指通過網絡介質(例如微博、國外網站、網絡論壇、社交網站、聊天軟件等)而傳播的謠言沒有事實依據帶有攻擊性,目的性的話語。
主要涉及突發事件、公共領域、政治人物 、顛覆傳統、離經叛道等內容。
謠言傳播具有突發性且流傳速度極快,因此對正常的社會秩序易造成不良影響。 [2] 偷換概念、以偏概全,食品謠言防不勝防;
寧信其有、不信其無,從眾心理加速傳播。網絡謠言尤其是網絡政治謠言由于真偽難辨、蠱惑性強,容易帶來嚴重社會問題,甚至引發社會動蕩和政局失穩。
許多國家把打擊網絡政治謠言作為謠言治理的重要內容,綜合施策、嚴厲打擊。
2013年9月9日最高法和最高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網絡謠言在什么情況下構成犯罪。
該司法解釋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網絡謠言——百度百科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制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名補充規定(六)》將該款的罪名確定為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針對網絡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刑法修正案(九)》增加專門條款予以規制。今后,網絡傳謠要負最高刑為七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應對措施
1、加強主流文化建設。網絡謠言是一種文化現象,其本質是腐朽的、低級的、破壞性的文化,而不是健康的、大眾的、良性的文化。有學者認為,謠言與語言同時誕生。從這個意義上看,謠言是社會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現象。
當主流文化比較占據優勢的時候,謠言就會自生自滅;當主流文化處于不均衡的狀態時,謠言就會泛濫。加強主流文化建設,要倡導政府誠信行政,誠信開展公共服務;要求政府官員說實話,說真話。用正氣壓倒邪氣,用實實在在的言行粉碎一個個的謠言。
時間長了,造謠者沒有市場,謠言也就沒人相信。另一方面,加強公民對網絡的鑒別能力,理性看待,冷靜分析,在傳播途徑中進行網絡謠言的辨別和抵制。
2、提高政府公信力。及時發布政府及公共事務、突發事件信息,用正確的信息抵制謠言。當前,各地各部門在加強網站建設上動作很大,但是在維護網站上跟進不平衡。尤其是以信息技術為支撐,以網絡管理為平臺,整合政府職能資源,形成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履行職能解決問題、及時回復問題的機制很不夠。
有的職能部門甚至對焦點問題、熱點問題、敏感問題順其自然,不處理不回復,漠視網民關懷,導致官方無聲,謠言橫流。因此,在政府大量公共管理事物、公務活動中,制度性的及時發布政務信息,及時回復網民問題,是防控謠言的重要手段。
3、完善公民網絡行為法律制度。網絡的虛擬性及相關法律創立的滯后性,刺激了一些網絡謠言的制造者、傳播者的僥幸心理。網絡謠言的制造者、傳播者穿上馬甲,就如入無人之境,肆意制造謊言,混淆視聽,誤導網民,禍害網絡。
因此,在網絡謠言被發展到網絡“核武器”的時代,以保護公民言論自由的前提下,厘清言論自由與造謠中傷的界限、言論自由與侵犯他人隱私的界限、虛擬空間與現實生活法律責任的界限,完善法律對網絡謠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的規范,非常必要,非常緊迫。
4、加強互聯網技術應用管理創新。網絡的虛擬性增加了網絡謠言防控的難度,也是防控、治理網絡謠言的瓶頸所在。
互聯網技術領域要加快開發創新力度,建立網絡謠言監測形成機制、篩選確認制度、破壞評估制度、整合相關職能機構調查處理制度、處理后反饋制度,形成及時發現網絡謠言、及時處置網絡謠言、及時辟謠機制,對網絡謠言內容本身及時正本清源,對網絡謠言的發布者、傳播者的處理及時公布于眾,接受社會監督。
要加強對網站的管理創新,完善網站行業自律制度,提高網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提高網站識別、管理、懲戒網絡謠言的能力和水平,在網民中開展誠信發言、抵制謠言等互動活動。
5、深入開展公民道德建設。在社會轉軌時期,深入開展社會主義公民道德建設,全面提升公民素養,強化公民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自律意識,尤為重要。凈化官風、淳樸民風,從我做起,人人自律,才能從根本上抵制、防控網絡謠言的泛濫。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
(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擴展資料: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制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網絡謠言
一、民事責任,即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的,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是民事責任,即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二、行政責任,即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三、刑事責任,即如果散布謠言,構成犯罪的要依據《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治理網絡謠言的相關政策:
我國已頒布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其中有這樣的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互聯網造謠、誹謗或者發表、傳播其他有害信息,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規定既是各平臺服務商有效制止各類謠言和有害信息的法律武器,也是每一個公民要守護的法律規范。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治理網絡謠言
在網上傳播謠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條規定: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制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網絡謠言的產生原因
1、社會生活的不確定性,為謠言的產生和傳播提供了溫床;
2、科學知識的欠缺,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可乘之機;
3、社會信息管理的滯后,為謠言的傳播提供了機會;
4、地方政府部門公信力,少數黨員干部紀律的下降,使公眾的不信任感增強;
5、國外,國內一些媒體及群眾觀念淡漠,助長了政治謠言的傳播;
6、網絡推手、網絡水軍制造謠言,強化了謠言的擴散,挾持了網民的意見;
7、商業利益的驅動,是謠言滋生的經濟動因。
以上內容參考 澎湃新聞-造謠傳謠究竟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答案請看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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