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不能上獨立的戶口本。因為自立戶主,必須有自己獨立的房產(農村不強調),有完全的民事能力,有足夠的申請理由。
一般來講,結婚后可以申請分戶,不是結婚是很難分戶,自立為戶主的。
申請分戶時,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明和分戶申請,然后和現戶主共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同意后就可以分戶,成為獨立的一戶。
拓展資料:
1、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 分別立戶。
2、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于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筑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仍執行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關于拆遷范圍內暫停辦理居民戶口遷入或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號的文件規定。
3、 分戶程序:
(1)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于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于辦理分戶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分戶
1.嬰兒父母一方為本市集體戶口,一方為本市家庭戶口的,嬰兒須隨家庭戶一方登記常住戶口。
2.嬰兒母親為本市集體戶口,父親為市外戶口的,戶口可隨母親登記為集體戶口。
3.母親為本市農業戶口的,嬰兒可以自愿選擇隨母或隨父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拓展資料
1.在我國的戶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戶的,即是以“具有血緣婚姻或收養關系”立戶的稱為家庭戶,而把以“無血緣關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員”立戶的,即由業緣關系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戶的稱為集體戶。
2.集體戶不同于居民戶口。不能與本市的居民戶相互遷移。如果離開單位,戶口必須轉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須遷回。嚴格的說是一個介于臨時戶口與常住居民戶口中間的特殊戶口。其享有的政策與普通居民一樣,但在遷移上受到限制。
3.集體戶口沒有戶口簿,只有戶口卡,一般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掛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體戶人員結婚或上社保時,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戶口卡。
參考資料-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生小孩戶口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未成年人不能自已單獨辦理戶口遷移。
遷戶口條件
1、有合法固定住所類居民
在遷入地需要有房,就是需要有房產證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證等,能證明有合法住所的證件。
2、有相對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類
屬工作調動、招工、招干入戶的:工作調動介紹信或錄(聘)用通知(或報到介紹信);調動人員登記表或錄(聘)用人員審批表;錄(聘)用人員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為被企業錄(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的相關憑證。
3、引進人才
組織人事、勞動部門相關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
4、親屬投靠
新生嬰兒入戶的,夫妻投靠入戶,父母子女投靠入戶,近親屬投靠
5、高校畢業生
戶口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就業單位有人事權,那么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單位集體戶口,憑借《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戶手續;假若單位沒有人事權,那么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場,就像在廣州工作把戶口遷移到南方人才檔案戶口掛靠中心。
擴展資料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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