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領廣西南寧居住證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填寫好的《南寧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三)、居住時間證明。
集體申報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資質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社會團體登記注冊證明等)。
(2)、申報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出具的集體宿舍住所住宿證明(宿舍住所屬租賃房屋的,需同時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申報居住登記人員名單和就業或就讀證明。
(5)、填好的《南寧市居住人員信息登記表》。
居住證用途:
1、一年有效期居?。毫鲃尤丝谑状紊觐I居住證的,發給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在居住地可以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的就業服務;免費享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部門提供的各類免費培訓;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2、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還能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有需要進行職稱考試的,也可按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3、三年有效期居住證: 持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除了享受所有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證的服務外,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辦理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手續;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管理;已婚育齡夫婦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居住證
個人申領居住證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申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填寫好的《南寧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三)居住時間證明。
1、“全區居住證管理系統”居住登記滿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不需再提交居住時間證明。
2、未申報居住登記或申報登記居住未滿半年,符合直接申領的,需提交居住、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無需近半年的證明材料即提供近期、仍在有效期內的材料)。
(四)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連續就讀證明之一。(符合辦理直接申領的居住、就業、經商、就讀證明材料,不需重復提供)。
擴展資料:
南寧辦居住證明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
(一)仍在履行期限內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復核(有公章或印章或辦理人簽章可加蓋,否則不需加蓋);
(二)仍在經營期限內的工商營業執照(南寧市行政審批局一證通證照)復印件、社會團體登記注冊證明復印件;
(三)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證明材料,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以上任何一種方式均可作為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南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咨詢]居住證的辦理
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南寧居住證辦理需要提供以下資料辦理,可以到門前辦理也可以微0信申請:
所需材料:
申報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或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原件及代辦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填寫好的《南寧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申報人年內一吋白底免冠彩照1張。
辦理居住證明需要以下證件:
1、房產證原件;
2、房主身份證原件;
3、辦證明人身份證原件;
4、如開證明人為非京籍,則需要在鑫兆佳園社區的暫住證原件(在有效期內);
5、如房屋為租住的,需要租賃合同原件、房產證復印件、房主身份證復印件;
6、有夫妻關系的需要雙方結婚證。
擴展資料:
居住證辦理流程:
1、辦證人居民身份證或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居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注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3、居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張。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上海居住證首次辦理流程指南
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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