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身份證丟了怎么辦
法律主觀:
異地身份證丟了的解決方法:在異地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丟失申請補領的。申領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暫住地任意一個戶籍派出所交驗以下證明證件:1、申領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2、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并現場采集指紋信息。3、申領人領取證件時,需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需要回戶籍所在地進行辦理的情形有兩種:一是相貌特征變化大、且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
法律客觀: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身份證在異地丟失了,怎么辦
異地丟失身份證可以通過掛失、補辦、自助補辦等方式解決。 具體而言: 第1、可以去自己所在城市的派出所進行詢問掛失補辦身份證的手續可以按照派出所的說明的去掛失補辦身份證。 第2、目前大部分城市也已經可以進行異地辦理。 第3、如果有條件可以使用自動辦理身份證的機子,需要記得自己身份證的號碼和能接受短信的手機號碼。 第4、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證也可以先辦理臨時身份證,一般有的臨時身份證是半個月和三個月。
異地身份證丟了怎么辦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流程,簡單來說就是“居住地受理——戶籍地簽發——居住地制作和發放證件”。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在異地身份證丟了,可以在你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補領身份證,沒有復雜的手續,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需要交驗戶口薄或居住證,現場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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