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出生戶口怎么上
法律主觀:
1、給 孩子上戶口 的方式:一般應由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帶齊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 出生醫學證明 、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入戶。 2、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 戶口所在地 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法律客觀:
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辦理口的,只是所需的手續稍繁雜一些。首先,家長需向社區或村、居委會申請開一個出生證明,申請時需準備好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證明、接生人證明以及親子關系證明等。只要將相關手續辦全了,就可以補開出生證明,然后直接向派出所申報戶口了。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一)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二)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三)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四)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五)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小孩子怎么上戶口
新生孩子上戶口流程
(一)辦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二)辦理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給孩子上戶口由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帶齊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入戶。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小孩上戶需要什么手續
1、派出所選擇:新生兒上戶口可以到寶爸的派出所戶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寶媽的戶口所在地,現在可以進行選擇,不過夫妻倆要商量好。
2、戶口類別選擇:新生兒上戶口,如果夫妻兩人一人是非農業戶口,一個是農業戶口,孩子的戶口可以是非農業,也可以是農業,戶口類別可以進行選擇。
3、雙方戶口本:給孩子上戶口,需要帶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及戶口本復印件,也是為了查看是否有夫妻兩人是否有戶口,戶口的類別是非農還是農業等信息。
4、雙方身份證: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帶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要和戶口信息一致,年齡姓名等不要有出入,并且需要復印件。
5、雙方結婚證:新生兒上戶口,自然需要帶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必須是雙方的結婚證,一個是不行的。需要結婚證的復印件。
6、準生證(可有可無):現在新生兒上戶口,最大的改革,就是不需要孩子的準生證了,可有可無,準生證現在不作為上戶口的必須證件了。
7、出生證明:新生兒上戶口,出生證明是必須有的,沒有的話就上不了,出生證明的辦理是在孩子出生的醫院辦理,辦理時需要父母的身份證,結婚證,住院清單及復印件和孩子姓名。
8、村居委會證明:有的地方給孩子上戶口,還需要村居委會的證明信,證明兩人是合法的夫妻關系,是本村的村民,證明孩子的一些情況等。
9、注意時間:給新生兒上戶口還要注意一下上戶口的時間,一般是最好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辦理上戶口的事情,各個地方要求不一樣,有的是一個月,有的是半年,超過了上戶口的期限會有相應的說法,可以咨詢當地派出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九條 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小孩上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以北京為例,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戶籍人員(駐京辦戶口、博士后戶口、學生集體戶口除外)、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生育的子女,應在出生后一個月內到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有所不同。
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父母雙方婚內生育子女:
(一)(父母的)居民戶口簿;
(二)結婚證書;
(三)《出生醫學證明》;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國外、境外、香港、澳門出生的嬰兒須提供)、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國、境外出生的嬰兒須提供);
(五)因特殊原因提供的證件材料(如親子鑒定書、住院病歷、入戶地北京市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單位自管房產權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
二、父母均為北京市集體戶口,或一方為北京市集體戶口另一方為非本北京市戶籍人員,且在北京沒有本人名下合法產權住房:
(一)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材料、或人才服務機構出具的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介紹信》;
(二)結婚證書;
(三)《出生醫學證明》;
(四)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及首頁;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國外、境外、香港、澳門出生的嬰兒須提供)、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國、境外出生的嬰兒須提供);
(六)因特殊原因提供的證件材料(如親子鑒定書、住院病歷);
三、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
(一)無戶口人員辦理落戶申請表;
(二)《出生醫學證明》;
(三)居民戶口簿;
(四)非婚生育說明、或結婚證書;
(五)申請隨父落戶,或非婚生育隨母落戶但《出生醫學證明》登記內容存在疑義且無法核實的,另需提供親子鑒定書;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國外、境外、香港、澳門出生的嬰兒須提供)、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國、境外出生的嬰兒須提供);
(七)因特殊原因提供的證件材料(如分娩記錄、住院病歷、入戶地的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單位自管房產權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
四、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
(一)無戶口人員辦理落戶申請表;
(二)本市一方父親或母親的居民戶口簿;
(三)《出生醫學證明》;
(四)非婚生育說明;
(五)申請隨父落戶,或非婚生育隨母落戶但《出生醫學證明》登記內容存在疑義且無法核實的,另需提供親子鑒定書;
(六)因特殊原因提供的證件材料(如分娩記錄、住院病歷、入戶地的北京市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單位自管房產權單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單);
小孩上戶口流程:
1、父母雙方在新生兒在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身份證》、《準生證》、《結婚證》、《戶口簿》;
2、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孩子就有自己的身份證了。
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新生兒如何落戶口的問題說來簡單,但是一些粗心的父母老是缺少證件,弄的自己跑好幾趟,新生兒是指出生到生后28天內的嬰兒新生兒的戶口可隨意選擇落戶父母任一方,必須持準生證(就是俗話說的娃娃證),沒有出生的準生證就很難辦了。
需要攜帶的證件: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要和戶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小編同時建議辦理上戶的父母多帶幾份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因為派出所可能會要求留底。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一起,雙方可以自行選擇讓孩子跟著父親的戶口還是母親戶口,落在哪方戶口就要去哪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上戶手續。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戶通知單》。這個證明需要家長帶著事先準備好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的居委會開具。
5、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此證由計劃生育部門簽發)。
新生嬰兒如何上戶口
新生兒入戶口應遵循以下流程: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應攜帶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其父或其母的戶口簿,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戶口登記。
一、給新生兒上戶口的方式如下:
1、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
二、、給新生兒上戶口可以去以下部門辦理:
1、選擇父方或者母方的戶籍地派出所或者當地公安機關的辦證大廳,申請上戶口;
2、持證明前往當地婦幼保健部門辦理《出生證》,持《出生證》前往所在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三、、給新生兒上戶口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結婚證;
2、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
3、新生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的戶口簿。
總之,給新生兒上戶口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給新生兒上戶口可以當地公安機關的辦證大廳,申請上戶口。
一、新生兒最遲多久上戶口
新生兒在出生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去常住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上戶口。新生兒落戶,根據父母自愿的原則,可以隨父落戶,也可以隨母落戶。所需要帶的材料:其父或其母的戶口本、雙方的結婚證、新生兒父母的書面申請、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證明,然后向戶籍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就可以了。
二、父母不在一個戶口本上,小孩上誰的戶口
根據現行戶口管理規定,新生兒可以上在父母任一方戶口名下。孩子上戶所需材料: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新生嬰兒出生申報登記。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到嬰兒母親或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派出所審核后,辦理出生登記。準備的證明有:計生部門的“準生證”。小孩在醫院出生的出生證明。戶口簿、結婚證、身份證。持以上證件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即可。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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