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過期補辦的方法如下:
1、申領人帶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進行人像采集和指紋采集;
3、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并留下聯系電話;
4、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過期了在外地補辦的流程是什么
1、帶上過期的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辦身份證;
2、戶籍地簽發,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身份證丟失補辦的方法如下:
1、申領人本人攜帶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采集數碼相片;
2、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4、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5、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6、領取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在機場怎么辦臨時身份證
1、機場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2、申請時需填寫相關表格后由機場派出所核實信息屬實的,當場辦理臨時身份證,蓋章生效;
3、無法提供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人應當向機場公安機關如實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戶籍親屬人員情況等相關信息。
1.需要帶上戶口本和身份證;2.重新拍照,去當地的派出所換證,派出所會重新拍照,在新的身份證上面使用;3.填寫信息單,派出所會給一張信息單,需要把單子上面的內容填寫完成;4.繳納費用,完成后需要繳納費用;5.辦理好后會給領取憑證,帶著領取憑證到時候去領取身份證就可以。
公民遺失居民身份證時,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從報告之日起3個月仍未找到的,應當申報補領新證。補領新證后找回原證的,應當將原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第十四條 公民領取居民身份證后因犯罪被拘留或者被逮捕的,其居民身份證由執行拘留、逮捕的公安機關收繳歸入本人案卷。當被判處刑罰或者被批準勞動教養時,其居民身份證由人民法院或者批準勞動教養的機關交執行刑罰或者勞動教養的機關保存。在被釋放或者被解除勞動教養時,由執行刑罰或者勞動教養的機關將居民身份證發還本人。被釋放或者被解除勞動教養的人,回原戶口所在地定居,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未滿,可以繼續使用;有效期已滿,申報換領新證。不回原戶口所在地定居的,向現居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換領新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規定,公民應當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申報換領新證,戶口登記機關應當在舊證有效期滿前將新證發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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