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申請結婚登記辦理結婚證是必須要用到戶口本的,集體戶口也可以,其辦理程序與一般的戶口本是差不多的。一、集體戶口結婚證需要材料兩個人都是集體戶,領結婚要做的準備工作如下:1、到掛靠集體戶口的單位拿戶口本原件(就是一張卡片)、集體戶首頁復印件(如需寫用途就寫結婚登記),可以到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民政局登記時需要帶齊: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還要將集體戶口卡和身份證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3、結婚照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二、結婚證的領取要求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愿、均無配偶,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我國的《民法典》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說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系,而且這種婚姻關系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二)低于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性早于二十周歲。(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愈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四)和自己有著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五)對于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后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準予離婚。三、結婚證的辦理程序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一)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二)審查。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集體戶口如何領 結婚證?結婚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人生大事,而你結婚了那就需要辦理結婚證才行,如果你是在一些比較特殊的日子去領的話,通常都會有很多人的,可能由于人多而辦理不了登記,那么領結婚證如何預約呢?
一、集體戶口如何領結婚證
1、準備證件:雙方身份證原件、集體戶口簿內的戶口卡或者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
2、相關證明:出示有效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到婚姻登記處登記:到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的 婚姻登記處進行辦理登記。
4、照相:需要3張照片,申請表上一張,每個人的證上一張,去照相館說老板說結婚用的就行了,一般都會給你洗四張,另外一張是辦孩子準生證時用的。
5、繳費:人民幣9元。
二、領結婚證如何預約
辦理結婚登記能不能預約,不同的地區是不同的,一般結婚登記預約分為三種方式:網上預約、電話預約和現場預約。
1、網上預約需提前一到兩個工作日進行申請,受理日期一般為一個月之內的工作日。
2、電話預約和現場預約需提前三個工作日。
以上就是關于集體戶口如何領結婚證以及領結婚證如何預約的回答,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也衷心的祝愿你們的婚姻生活能夠幸福美滿。
集體戶口有《常住人口登記卡》,結婚登記當天,攜帶你們雙方的身份證和常住人口登記卡在任意戶籍所在地辦理登記都可以。
如果你戶口是掛在單位的,通常這張卡會發到你手上。如果在人才市場,或者是手上沒有這張卡,你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開具戶籍證明,或者單獨打印自己那頁常住人口登記卡。可以到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民政局登記時需要帶齊: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集體戶還要將集體戶口卡和身份證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結婚條件
我國法律規定了達到結婚條件才可以進行婚姻登記。若雙方自愿,但任何一方未達到結婚條件,都不可以進行婚姻登記。法定結婚條件如下: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我國法律規定了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2、結婚自愿。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3、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所需證件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結婚登記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結婚程序
集體戶口不會對結婚登記有實質影響。
集體戶口辦理結婚證流程:
1、持公司出具的介紹信(蓋公司章)至人才服務中心領取《常住人口登記表》復印件(蓋人才市場章);
2、持《常住人口登記表》復印件至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
3、雙方持以下證件至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常住人口登記表》復印件或戶口證明或戶口簿;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張;雙人合影大二寸照片三張--也可至登記處當場拍攝,25元四張照片(結婚證用2張,登記處存底1張,余1張自己保存);
4、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5、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6、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手續。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薄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發給結婚證,流程如下:
(一)準備結婚需要的證件,包括:
1.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集體戶口證明。將集體戶口中填寫自己戶口的一頁進行復印,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不能復印的,可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常住人口登記表,蓋章辦理戶籍證明。
3.結婚證照片。雙方的二寸彩色紅底合影照片四張,或者現場拍攝。
4.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在婚姻登記處排號。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四)符合結婚條件的,通知當事人繳納結婚工本費。
(五)婚姻登記機關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八條
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四)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五)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雙方自愿結婚;
(七)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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