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移戶口的流程是什么
一、遷移戶口的流程是什么
1、遷移戶口的流程具體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簽發《準遷證》;
(6)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7)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二、遷移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遷移戶口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2、本人的戶口本原件以及復印件;
3、如果是結婚遷移,還需要帶上結婚證以及房產證,房產證上只能是本人或者配偶的名字,其他人一律無效。
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一步:去公安局的戶籍登記處辦理《準予遷入證明》 ,在這之前要準備齊全證件,所有證件的信息必須一致,不得有涂改,有涂改的必須要出具證明 ,準備的證件有:
1.物業開的入住證明原件;
2.派出所開的門牌號證明原件;
3.房管局打印的產權檔案摘要原件;
4.最近6個月銀行按揭繳款證明原件;
5.房屋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6.銀行按揭公證書(就是合同)原件 和 復印有還款賬號、最后按手印的這兩頁;
7.戶口本原件 和 復印遷移人的那一頁,要同戶主印在同一頁;
8.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9.愛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10.結婚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11.孩子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
12.在辦證中心領取并填寫《入戶申請表》
第二步:回老家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 戶口本和那張《準予遷入證明》,然后留下《準予遷入證明》的一半,再給半張《戶口遷移證》,把戶口本上遷走那頁蓋個“注銷”就完事了。 不過,可能每個地方也有不同,先打探清楚了再行動也不遲哈,因為有40天的時間讓你辦理。
第三步:回到拿《準予遷入證明》的辦證中心拿新戶口本
需要帶上《遷入證明》、《遷移證》、身份證、標準1寸照片一張就可以了,不再需要其他任何證件,現場直接拿新戶口本,兩分鐘不到就能完成。
就此,整個戶口遷移完畢,辦證費用0元。身份證可以重新辦理,也可以不辦,因為號碼是不變的,只是住址會變化。
遷戶口流程怎么走
遷戶口流程怎么走戶口遷移流程如下:
一、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遷入申請;
二、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三、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辦理戶口遷移,分別根據以下情況,提供需要的材料:
1、一般遷戶口要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等材料,去往當地的戶籍登記機關進行申請遷入,具體提供的資料要根據當地的部門出具的程序為準,主要分為以下情況:
(1)結婚遷移戶口,持合法的結婚證、離婚證;
(2)建房、購房遷移戶口,要持住房證明、房卡;
(3)退伍、轉業、復原遷移戶口,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必須要有原來戶口登記處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4)大學生入學遷移戶口,要入學通知書、本人身份證;
(5)公職人員遷戶口要有錄用證明和《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6)離休人員遷移戶口要離休證;
(7)如果是戶口遷入,則需要遷出人的戶口簿,農業戶則要有遷入地當地鄉鎮府和村委同意入戶的證明。
2、如果有房產證的,辦理戶口遷移要提供以下材料:
(1)書面申請;
(2)遷移人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3)遷移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在銀行抵押需復印件加蓋銀行印章);
(5)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若無房產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回執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全款的發票。
4、年老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落戶的,需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退休的不受年齡限制),以合法固定住所為原則,以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基本形式。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書(父母、子女雙方簽字);
(2)子女、父母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
(3)關系證明(獨子證或原戶籍資料或人事檔案等);
(4)退休證;
(5)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6)實際居住證明。
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五、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六、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七、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
八、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上述戶口遷移流程為一般的戶口遷移流程,結婚后遷移戶口的,戶口遷移流程稍有不同。具體有以下三種情況:
1、結婚后遷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市)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2、結婚后遷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準遷證》及《遷移證》工本費,每證4元。
3、結婚后遷戶口(市內戶口遷入)
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計劃生育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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