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丟失補辦的方法如下:
1、申領人本人攜帶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采集數碼相片;
2、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4、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5、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6、領取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在機場怎么辦臨時身份證
1、機場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2、申請時需填寫相關表格后由機場派出所核實信息屬實的,當場辦理臨時身份證,蓋章生效;
3、無法提供身份證明材料的,申請人應當向機場公安機關如實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家庭住址、同戶籍親屬人員情況等相關信息。
補辦身份證需要的步驟:
1、申領人準備好本人的居民戶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橋畢迅
2、申領人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進行申請;
3、派出所進行人像采集和指紋采集;
4、申領人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并留下聯系電話。
法律依據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敏此發新一代居數檔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身份證是一個人身份的代表,如果丟失了會造成很多的麻煩,
所以大家要盡快的掛失補辦才可以。
看看下邊的步驟吧
步驟/方法
1
去當地派出所;那里有你的資料,戶口證明等。
2
帶著身份證的復印件或者戶口本去,說明要補辦就可以了。
3
辦理遺失聲明;有些人會利用你的身份證做一些不法的事情。
4
一些地方的派出所不會要求讓你掛失,掛失是你自己的做法。
5
可以掛失也可以不辦理。
辦理方法;寫一份遺失聲明交給報社,在交錢就可以了。
丟失的是一代的;一代的身份現在很多地方都有限制了。
可以借此機會辦理二代身份證。
攜帶戶口本,到戶口所在機關辦理。
丟失的期間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當天就可以拿到。
市民辦臨時身份證,需要到戶籍地派出所開一份戶籍證明,打印后附有掃描的相片,再攜免冠照片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辦理。
辦理臨時身份證需繳納10元錢。
去當地行政辦證中心辦理;就是最大的辦理地方。
那里的速度會比外面的快一些,如果選快遞郵寄回家,交18元郵費就可以。
還可以選擇加快,也是要加錢的。
如果是普通的補辦,只需繳納正常費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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