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遷移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一、離婚后遷移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離婚之日起即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分戶:攜帶身份證,離婚證(或法院的調解書、判決書)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講明情況,然后交8塊錢手續費,即可辦理一個你和女兒的戶口本。 2、戶口遷移: (1)假如娘家仍在同一縣(區)公安(分)局管轄范圍內,直接到再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即可。 (2)假如娘家不在同一縣(區)公安(分)局管轄范圍內,先到娘家所在地村委會(街道辦)出個接收證明,內容為因婚姻關系,為方便生產生活遷入之類的,然后到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相應手續,再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即可。二、市內遷入材料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3)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4)遷入人符合申領、換領居民身份證條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兩張,已滿16周歲,已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每人交照片一張; (5)因結婚遷入的要持結婚證; (6)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7)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離婚了戶口遷出來需要什么手續?
離婚后,如需遷出戶口,需要進行以下手續:
準備相關材料: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等相關證件和材料。如果是子女隨父母遷出,還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
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鄉鎮人民政府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填寫《戶口簿登記表》并提交相關證件和材料。
派出所或鄉鎮人民政府將申請人的資料報送至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并通知原戶籍地公安機關將戶口檔案寄送至新居住地公安機關。
新居住地公安機關核實申請人信息后,將申請人戶口遷入新居住地,并頒發新的戶口簿。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遷移,一般需要得到監護人的同意;對于外籍配偶的戶口遷移,則需要額外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另外,具體操作可能因不同地區、不同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申請人詳細查詢當地規定和程序,以便順利完成戶口遷移手續。
離婚后女方戶口怎么遷出來
離婚后女方戶口遷出可以是以下步驟:
1、另立門戶:由于戶口政策各地規定多有不同,另立戶口的條件也會因時因地而異。一般情況下,需要有獨立的房產,并符合當地公安局戶籍管理部門的條件方能辦理。如果是訴訟離婚或者調解離婚,還需要憑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相關部門辦理。
2、再婚后再遷:如果離婚后再婚,可以在離婚后將戶口遷往再婚一方對象的戶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續和證明,除了參照上述所說的,還必須具體了解當地的戶籍政策和細則。
3、不遷出:夫妻雙方離婚后,女方戶口并不是一定要遷出,而還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這是因為,夫妻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加蓋“離婚”公章。當然,如果夫妻有遷出約定或者有判決書裁決或調解書要求等情況,則女方必須遷出。
離婚了把戶口遷回娘家的流程如下:
1、到原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填寫《戶口遷移證》、《戶口變更申請表》等相關申請表格;
2、等待審核:提交材料后,需要等待相關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如有需要還需要進行現場核查;
3、領取戶口遷移證:審核通過后,申請人需要前往原戶籍地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員會領取戶口遷移證;
4、到遷入地的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員會辦理遷入手續:持有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的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員會辦理遷入手續,并將戶口本進行遷移登記。
綜上所述,戶口遷移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區而異,具體要求還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確認。同時,如果離婚后有子女,需要考慮子女的監護權和撫養權等問題,做出合理安排,確保子女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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