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賣了戶籍沒遷會有什么后果
房子賣了戶口不遷的后果如下:房人子女的入學就會受到影響,不少人買房就是為了讓孩子上學或讀名校,但這樣的學校都會要求孩子的戶籍必須在對應的片區內,如果賣房人不遷戶口,并占用了學位,買房人的子女就很難入學等等。
房屋賣了之后戶口不遷,如果是經過買家同意的話是沒有什么問題的。但是如果對方要求原房主遷移戶口的話,是需要遷走的,并且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般合同上也要注明要遷走戶口。如果原房主不遷走的話,買房者可以去派出所要求遷走,也可以起訴。
戶口不遷出,買方能不能?
依據我國的方針規則,一套房子只能落一個家庭的戶口,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會呈現一套房子下有兩個乃至三個家庭的戶口。究竟能不能落,一定要先問本地派出所。下面咱們以北京為例來人士這兩種狀況:
1)北京海淀:如今多一套房子有三個戶主,每個戶主下面能夠依據家庭狀況,掛靠家庭成員戶口。也即是說海淀的房產,多能夠答應三個家庭一起。
2)北京西城:西城有些派出所明確表示“原戶主不遷出,新戶主不能遷入”。
為何會有這樣的對立?
1、首要,戶口是任何人、任何機關都不能強行遷出的
(1)遷移戶口歸于公安機關做法,不歸于對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做法,人民法院更不能在民事判定中判定賣方遷出戶口。
(2)改變戶口登記需依當事人請求方可處理,公安機關無法直接處理或強行處理,沒有法定理由,不能遷出公民戶口,買方也不能經過訴訟申述公安機關不作為。
2、在此條件下,原戶籍科為買方權利,只能退讓為買方處理
從某種視點看,這是由于準則不健全致使的"短暫景象",可是并不代表會一向存在下去,所以一個房子下落多個戶口,是有很大危險的。
一套房子落多個戶口,有啥危險?
首要,一套房子下面落多個戶口,與我國方針(包含各地當地方針)相悖。盡管當時沒有明確的輔導文件處理這個對立,可是就現在來看,有些危險仍是明白明了的。
1、對買方:
1)危險——買方孩子不能
采購有資本的房子,很大的因素即是想經過,取得資格。假如賣方有后代的占用,買方的孩子是不能的。
2)拆遷危險——戶口也也許分一杯羹
不一起期,不一樣區域,拆遷方針不一樣。假如拆遷抵償歸于人,那么就等同于自己的房子要分給別的人一份。
3)危險——也許不能
并不是的城區派出所都答應一套房子落多個戶口,有些城區,原戶主不遷出,買方不能遷入。
4)再出售危險——戶口難出售
在同等條件下,沒有人情愿采購有戶口的房子,究竟有許多看得見和看不見的隱患存在。
5)別的隱形危險
假如將來方針調整,戶籍管理準則改革或許愈加苛刻,那么一房多戶的就也許引來一些膠葛疑問,后患無窮。
2、對賣方:
假如合同已有約好,在規則日期內不遷出戶口,要補償違約金,乃至會致使退房。
賣房后,不遷戶口有啥結果?
1、買方贊同賣方不遷出
事前與買家洽談是不是能夠不遷出戶口(買方贊同的概率極小)。哪怕買方贊同賣方不遷戶口,也需求和買方在《補充協議》里邊寫明白,現已告知他戶口不遷出且買受人現已贊同,防止后期膠葛。
2、買方沒有贊同賣方不遷出
假如買方沒有贊同賣方不遷出戶口,那么依照《房子買賣合同》約好,賣方就觸及違約了。
如何規避戶口遷移糾紛
合同明確約定戶口遷移條款
買房人,特別是以解決子女入學學籍或急需落戶為主要購房目的的,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前全面了解涉案房屋的戶口登記情況。對于購買“學區房”為主要目的的買房人,應依據相應學校的入學政策,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對應學籍的使用情況。
與戶籍登記人書面確認戶口遷移情況
雙方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建議買房人與所有戶籍登記人確認能否遷出戶口及遷移的相應期限。特別是所有權人以外的登記人,最好通過書面形式對其戶口遷移情況進行確認。
提前向公安機關了解落戶政策
戶口遷移問題屬于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職權范圍,不同區域具有一定差異性,建議買房人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咨詢涉案房屋的相關落戶政策。特別提醒買房人,落戶要考慮房屋的實際居住條件。
提前向教育部門核實學籍使用情況
以購買“學區房”為主要目的的買房人,應提前向所在學校及教育部門核實相關入學政策及涉案房屋學籍的使用情況。如果所在學區對學籍使用有限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入學指標使用問題及相應違約責任。如果因賣房人根本違約致使買房人購買“學區房”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買房人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轉售利益損失等可得利益損失。
二手房交易產權查詢
第一步: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產權證書、身份證件、資格證書以及其他證件。
產權證書是指“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
身份證件是指身份證、工作證和戶口簿。
資格證件是指查驗交易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驗出售方房屋開發經營資格證 書;代理人要查驗代理委托書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等等。其他證件是指:出租房產,要查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協議或 證明;中獎房產,要查驗中獎通知單和相應的證明等。
第二步:向有關房地產管理部門查驗所購房地產產權的來源。
1、房主是誰,假如為共有財產,則應注意各共有人的產權比例及擁有權形式;
2、檔案文號,即該宗交易的文件編號,假如查詢者希望獲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編號向有關方面取閱該文件副本;
3、登記日期,此日期為該項交易的簽訂日期;
4、成交價格,即該項交易的成交價,查詢者應注意如果成交價是注明“部分成交價”,則代表該成交價不單只包括該房屋,并且包括其他房地產成品;
5、其他內容,如房屋平面圖等。
第三步:查驗房屋有無債務負擔。
房屋產權記錄只登記了房主擁有產權的真實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實。至于該房屋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務和責任,則必須查驗有關的證明。包括:抵押貸款的合同、租約等,還要詳細了解貸款額和償還額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額,從而對該房產有更深的了解。另外,購房者還需了解的內容有:所購房有無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可見,賣方戶口逾期遷出,主要是對買方以后會產生一些無法預料的債務以及影響到房子的價格等風險。其實,很多時候二手房交易可能要比我們購買新的商品房要更加小心謹慎一些,有些地理位置好但是價格又非常便宜的二手房,對待這類型的二手房不應該只顧于價格上的優惠,而應該更好的去調查二手房的各種產權及債務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房子賣了戶籍不遷可以嗎 買方無要求
按照戶籍管理的基本原則,一套房屋原則上應該只立一個戶口,但一個戶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員。我們在做老房拆遷的時候,也會碰到過一套房落有幾個戶口的情形,但都屬于直系親屬成年后,單獨的情形。因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存在較多的房屋過戶后,原戶主拒絕遷出戶口的情形并嚴重影響買方的戶口遷入工作。
戶口遷移屬于公安機關戶籍管理的范疇,法院不會受理及審理戶口遷移糾紛,公安機關也無權強制性的要求賣方將自己的戶口遷出,如此看來賣方拒絕遷出戶口的話,在法律的層面上來將并沒有有效的措施可以解決,也沒有辦法強迫賣方將戶口遷出。這是否就意味著賣家可以“為所欲為了”呢?現實情況并非如此,如果買方由于特殊需求,如孩子讀書等,需要遷入戶口并占用名額。那么不遷戶口可能會影響買家的積極性,造成房屋出售困難。另外,即便賣方口頭承諾可以將戶口遷走,買方也會要求在買賣合同中增加相關條款。
明確了賣方戶口是否一定要遷出以及遷出與否對買方影響如何,下面我們來探討一下,有哪幾個解決賣房時遷移戶口的問題:
1、依據一般城市的規定戶口從住房遷出的條件是先找到遷入的地方。如果買主的戶口一時之間無法順利遷出,可以先與買家商議并在合同中做出相應說明,買家給出一段時間的期限供賣方重新找到新的戶口接收地。
2、先協調自己的親朋好友,暫時記掛在他們的戶上,需要戶主去公安局幫忙做備案和相關手續。然而由于各地存在差異,賣房者可先行向準備要遷入戶口的當地派出所問清楚怎么遷入,再到原戶口所在地開遷出證明。
3,可以找有資格的中介機構、人才市場等暫時將戶籍保存在他們那里,一般每月需要繳納費用和押金等。
擴展資料:戶口所在地,指中國公民的戶籍所在的地區。戶口所在地是中國特有的概念,有中國管理特色。
法律依據:
第四百七十條__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買了房子,賣家戶口不遷出怎么辦?
由于在實踐操作中購房人難通過公安機關或法院將原戶口強制遷出,將自己戶口遷入。在此情況下,對于買方來說,最好的方式就是通過追究賣方的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以減輕自己的損失。
在這里提醒各位購房者應注意以下幾點:
1、戶籍核查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所交易房屋的戶口情況,如有必要,應要求房主本人帶上房產證及身份證原件到戶口所在的公安機關(通常為戶籍所在地的管轄派出所)戶籍科查詢。
2、明確戶口遷出時間和違約責任
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戶口遷移的時限及違約責任,提高賣房人的違約成本,以此敦促賣房人嚴格按照合同履行。一旦出現賣房人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情況,買房人起訴索賠也有依據,而不必另行尋找損失證明(這也是為什么公司在進行“合同簽署合規性考核”中把關于戶口遷出的條款單獨拿出來進行考核的原因)。
3、戶口遷不出則解約
對于以遷入戶口作為主要購房目的的買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補充協議》中約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導致最終不能將戶口遷出的,則買方享有單方解除權,且買方已支付的購房款賣方應予全額退還”,以此來保障購房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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