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
2、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
3、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
4、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派出所和公安局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
改名字需要的手續如下:
1、去派出所申請變更姓名;
2、提交申請材料,包括戶口本,以及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
3、派出所改名字需要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必須要本人去辦理,并隨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一個十指的指模,大約需要一個星期左右可取證明;
4、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
5、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6、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如果是在校生或有單位的,所在學校或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7、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并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然后即可辦理新的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改名字流程如下: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的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填寫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寫更名申請;
4、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所在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5、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6、公證,超過16周歲的需要公證;
7、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成年人更改姓名后肯定會對生活、工作等產生影響,具體表現在你所提到的證件、證明中,除大學畢業證無法變更外,其他的都需要重辦,否則的話,一旦發生遺失、出險、理賠等情況時,證、名不符,會給你帶來無窮盡的麻煩。而涉及到使用畢業證書時,是必須提供與變更姓名有關的證明的。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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