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準生證是可以上戶口的。先去補辦準生證,在補辦準生證時說明戶口上到男方那邊。補辦準生證需要的證件是拿兩個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但是,當事人沒有準生證而生育的孩子,一般來說,需要按當地的計生政策,繳納社會撫養費后,才能申報戶口;不管當事人是屬于“超生”,還是屬于“非婚生育”,只要是在我國出生的孩子,都可以申報戶口。
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八條 改革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孩子的,不實行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進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理手續,全面推行網上辦事,進一步簡政便民。依法依規查處政策外多孩生育。
法律分析:沒有準生證能上戶口。在辦理上戶口的時候,只要有出生證明的話是可以給孩子上戶口的,沒有準生證也可以上戶口,有很多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孩子都不能夠辦理準生證,但是只要有合法的出生證明,就可以去公安機關辦理上戶。也就是說,準生證不是上戶的必要證件。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沒有準生證可以上戶口。在我國的戶口管理的規定中,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申報戶口。
法律分析:沒有準生證可以上戶口。在我國的戶口管理的規定中,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愿的原則申報戶口。
新生兒戶口申報,按照當前的政策,不與計劃生育掛鉤,不允許設置障礙,因此和計劃生育有關的證明可以一律不需要,這其中就包括準生證。
即使是非婚生的或者超生的孩子,都可以由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
上戶口需要的申辦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父母結婚證(非婚生的除外)。
出生證明應補辦流程。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衛 生行政部門或委托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2、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
3、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4、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 證明》正、副頁
5、辦理戶籍手續后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 正頁。
6、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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