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包括啥?
所謂消費者安全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要求經營者保障其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享有的安全權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兩個方面。
人身安全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享有的的生命、健康不受威脅、不受侵害的權利。
財產安全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的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
應當指出的是財產安全不僅指購買、使用的商品的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購買、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其他財產的安全。只要是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就有權要求賠償。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5、98、117、119、122條。
消費者安全權的消費者安全權的內容
消費者安全權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1、人身安全權。它又包括:
1)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權。即消費者的生活不受危害的權利,如因儀器有毒而致使消費者殘廢,即侵犯了消費者的生命權。
2)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權。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善不受損害的權利,如食物不衛生而致使消費者中毒或因電器爆炸致使消費者殘廢等均屬侵犯消費者健康安全權。
2、財產安全權。即消費者的財產不受損失的權利,財產損失有時表現為財產在外觀上發生損毀,有時則表現為價值的減少。
消費者安全消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有以下九項權利: (1)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 (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得到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取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消費者安全權的什么是消費者安全權
安全權具體包括消費者生命安全權、健康安全權、財產安全權等。侵犯安全權的行為有:經營者出售過期的商品;出售變質的食品或食品中含有對身體有害的物質;出售偽劣產品等。這些行為致使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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