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發布平臺是否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分析:網絡發布平臺在未行使侵權行為情況下一般是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的,但是,明知網絡用戶通過網絡實施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而未采取措施,以及被侵權人在受到侵權之后,依法請求網絡發布平臺對侵權的帖子進行刪除,而發帖網站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 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戶,并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版權的侵權怎么處理
1、由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責任。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3、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遇到著作權侵權的情況,首先要同侵權者自行協商,如果能夠在行為發生之后和解,兩方都不會受到實質上和名譽上的傷害。如果協商不成,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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