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據丟了不給退錢怎么辦1、如果《收據》是兩聯或三聯單,那么雖然丟了,但是對方是有一聯或兩聯的存單的??梢砸蟛榇鎲?。2、如果只是手寫的紙條《收據》,那么可以查和對方的銀行轉帳記錄。如果沒有轉帳記錄,那么可以尋找證人和調取事發時的監控錄像。3、逐層往上找,校財務、財務主管、分管校長、校長直到教育局。4、有了初步證據,對方仍然拒不認帳,就要盡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過了訴訟時效。二、書寫的收據具有法律效力嗎手寫的收據有法律效力。每次寫收據時,最好采復印紙,一式兩份,否則很容易被人更改。因此在寫收到的錢的數額時,建議用大寫,這樣不易被人更改數據。如果他們作假要使收據有效的話,必須兩份收據上都有相同的修改,且在修改處蓋上紅色的手印,必要時還需同時寫上更改人的名字。判斷手寫的收據有沒有法律效力,要從收據的內容和出具收據的人的主體能力來分析,只要出具收據的人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收據的內容合法,并由出具收據的人親自簽名確認,這份證據就有法律效力,這與是否是手寫或打印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三、法院起訴的流程法院起訴的基本流程: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六、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我們要明白,收據雖然是收款的重要原始憑證,但收據不是收到錢的唯一依據,例如轉賬記錄也可以證明對方收了錢,如果有證據對方就是不退錢是可以選擇去起訴的。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分析:1、如果《收據》是兩聯或三聯單,那么雖然丟了,但是對方是有一聯或兩聯的存單的。可以要求查存單。
2、如果只是手寫的紙條《收據》,那么可以查和對方的銀行轉帳記錄。如果沒有轉帳記錄,那么可以尋找證人和調取事發時的監控錄像。
3、逐層往上找,校財務、財務主管、分管校長、校長直到教育局。
4、有了初步證據,對方仍然拒不認帳,就要盡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來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過了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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