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車船稅按不同的排氣量繳納不等的稅額,具體規(guī)定如下: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凡發(fā)動機排氣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載客汽車,都應按照微型客車的稅額標準征收車船稅。發(fā)動機排氣量以如下憑證相應項目所載數(shù)額為準。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第六條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yè)務的保險機構(gòu)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并出具代收稅款憑證。
第七條 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或者車船稅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辦理登記的車船,車船稅的納稅地點為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檢索報告
法律分析:車船稅征收標準是衡量車船稅征收多少的衡量指標,由于車船稅屬于地方稅,在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等規(guī)定的基礎上,車船稅征收標準還應該根據(jù)各地稅務局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予以確定,車主們可在投保交強險的同時一并繳納車船稅。具體計算方法包括:⑴對車輛凈噸位尾數(shù)在半噸以下的按半噸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噸計算;⑵從事運輸業(yè)務的拖拉機所掛的拖車,均按載重汽車的凈噸位的5 折計征車船使用稅;⑶機動車掛車,按照貨車稅額的50%計算;⑷客貨兩用汽車,按載貨汽車的計稅單位和稅額標準計征車船稅;⑸船舶不論凈噸位或載重噸位,其尾數(shù)在半噸以下的不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 噸計算;⑹不及1噸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噸計算;⑺拖輪計算標準可按每馬力折合凈噸位的5折計算。(8)拖船、非機動駁船分別按照機動船舶稅額的50%計算。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二條:車船的適用稅額依照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額表》執(zhí)行?!盾嚧惗惸款~表》:1載客汽車每輛60元至660元(包括電車);2載貨汽車按自重每噸16元至120元(包括半掛牽引車、掛車);3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按自重每噸24元至120元;4摩托車每輛36元至180元;5船舶按凈噸位每噸3元至6元;6拖船和非機動駁船分別按船舶稅額的5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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