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 屬 關 系 證 明 表
茲證明 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身份證號XXXXX,其親屬關系的情況如下:
死者父母XXX配偶子女XXX
關系人姓名XXX性別X出XX生XX日XX住 址XXXX
備注:XXX
上述證明的內容準確無誤,親屬關系證明。如有不實,愿承擔其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辦人(簽名):XXX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勞資部門)蓋章
單位聯系電話:XX年XX月XX日
注:1、本證明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2、本證明須有檔案所在單位或存放檔案的人事(組織、勞資)部門出具、蓋章;沒有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蓋章。
3、相互稱謂應按我國法律規定和習慣的統一稱謂。
擴展資料:
申辦親屬關系公正所需證明材料
1、身份證件。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
(1)身份證。
(2)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和戶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
(2)原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
(3)身份證(若有需提供)。
2、親屬關系證明(由戶籍管理部門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夫妻關系的,提供結婚證明即可;父母-子女關系的,提供父母結婚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即可。
3、親屬關系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因血緣、婚姻、收養而與他人產生的相互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流程: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以下內容:
1、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2、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4、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具體需要公證的內容不同,提供的材料、辦事流程不盡相同,在辦理事情前一定要打電話或親自去公證處咨詢,并做好記錄。
參考資料來源:北大法律信息網--《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
親 屬 關 系 證 明 表
茲證明 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XXXXX,身份證號XXXXX,其親屬關系的情況如下:
死者父母XXX配偶子女XXX
關系人姓名XXX性別X出XX生XX日XX住 址XXXX
備注:XXX
上述證明的內容準確無誤,親屬關系證明。如有不實,愿承擔其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經辦人(簽名):XXX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組織,勞資部門)蓋章
單位聯系電話:XX年XX月XX日
注:1、本證明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2、本證明須有檔案所在單位或存放檔案的人事(組織、勞資)部門出具、蓋章;沒有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出具、蓋章。
3、相互稱謂應按我國法律規定和習慣的統一稱謂。
擴展資料:
申辦親屬關系公正所需證明材料
1、身份證件。現住國內自然人提供:
(1)身份證。
(2)戶口簿。
現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護照(有效簽證勿漏)或臺胞證和戶籍謄本或港澳身份證和通行證或其他境外居住證件。
(2)原戶口簿或國內注銷戶口證明。
(3)身份證(若有需提供)。
2、親屬關系證明(由戶籍管理部門或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出具)。夫妻關系的,提供結婚證明即可;父母-子女關系的,提供父母結婚證明和子女出生證明(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即可。
3、親屬關系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因血緣、婚姻、收養而與他人產生的相互關系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流程: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以下內容:
1、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2、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4、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具體需要公證的內容不同,提供的材料、辦事流程不盡相同,在辦理事情前一定要打電話或親自去公證處咨詢,并做好記錄。
參考資料來源:北大法律信息網--《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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