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有哪些法律責任?
家庭暴力從形式上看,分為身體暴力、語言暴力、性暴力三種類型。要構成法律上認定的家庭暴力,暴力程度一定要達到一定的量級。
其中毆打要達到輕微傷以上的傷害,或者雖不構成輕微傷但是有經常性的毆打行為給受害者造成了極度的精神傷害。其中謾罵也不是罵一句臟話就構成了家庭暴力,而是經常性的謾罵、恐嚇,給受害者造成了極度的精神傷害。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實施者使用暴力公然貶低其他家庭成員人格,破壞其名譽,情節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家庭暴力實施者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處死刑。
根據法律法規,家庭暴力實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員結婚和離婚自由的,同樣觸犯刑法,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1、以施暴者與受害者的相互關系為依據,家庭暴力可分為夫妻之間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間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親戚間的家庭暴力。
2、以被侵犯的權益為依據,家庭暴力分為:
(1)侵害生命健康權的家庭暴力。對家庭成員的溺、棄、殘害。所謂溺、棄,是指采用溺死、悶死、掐死、餓死等手段殺害家庭成員的行為;所謂殘害是指從肉體上進行摧殘的行為,如凍餓、毒打、故意傷害肢體、器官等行為。另外,對施暴對象公然以施暴行為相威脅,表現為用語言對施暴對象威脅、恐嚇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使對方產生恐懼的心理,造成受害者嚴重的精神損害。
(2)侵害人身自由權的家庭暴力。表現為對弱者采取捆綁、非法拘禁、暴力威脅等手段限制家庭成員的人身自由。
(3)侵害人格權的家庭暴力。表現為對家庭成員采取罰跪、侮辱人格、強制超體力勞動等,更多地體現為精神上的損害或虐待。
(4)侵害婚姻自主權的家庭暴力。對具有婚姻行為能力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方式對待家庭成員的結婚或離婚問題。諸如,父母或其他長輩以暴力強行包辦、干涉子女的婚事;子女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干涉父母的婚事。
(5)侵害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性權利的家庭暴力。妻子以及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的性權利具有不可侵犯性。違背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的意志,強行對妻子或其他女性家庭成員發生性行為或有性虐待行為,都是對女性性權利的暴力。
(6)侵害生育權和生育自由權的家庭暴力。暴力對象是已婚女性,施暴者一般為丈夫或夫家的其他家庭成員,如公婆、伯叔等。表現為有些人對不生育的或生育女孩的婦女百般難,施以暴力等。
3、依據家庭暴力的表現形式,可分為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身體暴力包括所有對身體的攻擊及限制行為,如:毆打、推搡、禁閉、使用工具攻擊等,后果通常會在受害者身上形成外傷,易于發現。精神暴力是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經常性的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不法行為,對家庭成員之間的精神折磨為精神暴力的常見形式。性暴力是故意攻擊性器官,強迫發生性行為、性接觸等,丈夫違背妻子意愿,強迫發生性關系是最常見的性暴力。
如果發生家庭暴力了,該怎么辦呢?
第一步,報警。警察可以將自己從險境中解救出來并出具《出警證明》,同時公安機關也可以視家庭暴力情節的嚴重程度給予治安處罰或告誡,這些都是證明家庭暴力存在的有力證據。
第二步,就醫和驗傷。遇到家庭暴力后,一定要記住在24小時內向派出所申請要求開具驗傷單驗傷,到醫院去驗傷和治療,為以后維權保留證據。
第三步,尋求幫助。當遇到家庭暴力時,除了公安機關、法院,社會中還有很多部門機構可以求助,例如自己所在的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接到你的求助后,這些單位都會予以幫助和處理。
第四步,如果第三方組織的調解沒有效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單獨提起,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一并提起。
家暴法律如何判?
丈夫打妻子家暴法律的判刑,需要根據家暴行為所造成的傷害程度而定:
1、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情節較輕,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2、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重傷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如果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脅無法告訴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此,我們需要對家暴的行為做好相關的了解,才能知道在法律上的規定是什么
對于家暴法律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一)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二)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三)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實施的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對其家庭成員身體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損害后果的行為,經常性、持續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對于“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只要對家庭成員的精神或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后果,均構成“家庭暴力”。,夫妻雙方履行相互忠誠的義務、互敬互愛的義務,反對并且懲罰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的違法或犯罪行為。面對家庭暴力,受害人完全有權利報警,并要求警方追究其違法甚至犯罪責任。,受害人構成輕傷的,打人者依據刑法234條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構成輕微傷或不足輕微傷的,打人者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依法追究行政處罰責任,打人者可以持相關的警方調查筆錄,卷宗,作為證明對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客觀證據,向當地人民法院發起離婚訴訟,并于離婚訴訟之中,己方作為無過錯方,依法向對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對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共同財產或依據婚姻法19條的規定,雙方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可以要求對方以個人財產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規定,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認定為虐待情形。,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一條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所稱的“虐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可以報警。依據法律規定,家暴報警后,警方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如下處理:,(一)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會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會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二)對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公安機關會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三)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會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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