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審車新規,9座以下的非營運的小型載客汽車享受6年內免檢的政策。
說明就是9座以下的家用汽車在沒有達到6年使用范圍的時候,是不需要將車輛開到車管所進行線下車輛年檢的,但是車主仍需要每兩年后就重新申領年檢標志。
對于超過6年的免檢車輛就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車輛的年檢,不過年檢的周期基本上已經放寬,對于非營運的小型汽車,年檢周期是需要在第6年以及第10年的時間進行線上檢測,10年之后的小汽車則需要每年進行一次年檢。
但是這里也需要車主們注意一下這些最新的規定,基本上只是針對9座以下的非營運車輛的。若是車主駕駛的是運營的載客汽車,車主基本上就需要在5年之內每年年檢一次,對于載貨的汽車或者是大型的載客汽車,10年之內每年都需要進行線下的年檢。
不同類型車年檢規定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2023年車輛年檢并無新規,仍然按照2022年10月推出的新標準執行。
車齡小于或等于10年的,只需要第6、10兩年進行上線檢測,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合格標志。 取消車齡15年的一年兩檢,統一為車齡10年以上一年一審。 注意,這三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免檢政策的,面包車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 另外,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不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
2023年車輛年檢時間規定如下:
一、營運汽車
1、營運性質的載客汽車前5年里,每年進行1次車輛的年審,第6年開始就需要每6個月進行1次車輛的年審。
2、載貨汽車在前10年時間里每1年進行1次車審,從第11年開始就需要每6個月進行1次車審。
二、私家車
1、前6年時間里是不用檢測車輛的,但是需要每2年領取一次年檢的合格標志貼。
2、使用年限在6年至10年里,第6、第10年需要上線檢測,第8年只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3、使用年限達到10年以后,每年需要上線檢測一次。
汽車年檢新規定2023標準如下:
1、2023年車輛年檢新規中規定,6年內的新車,可以享受新車6年免檢的政策,車主需要每兩年到交管部門領取車輛的免檢標志,免去到檢車線檢車的步驟。
2、6年至10年的車輛需要到檢車線進行檢車,并在車輛第6年,以及車輛第10年時,對車輛進行一次年檢。
3、10年以上的車輛需要每年參加一次年檢,待車輛的年檢通過以后,即可正常上路行駛。
如果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車主忘記對車輛參加年檢,車主駕駛證會被記3分,以及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交警還會將該車輛進行扣留,如果車主駕駛未參加年檢的車輛引發交通事故,車主需要承擔事故責任。
汽車年檢需要的材料為,行駛證原件、有效期內的交強險副本、身份證復印件、車架號拓印條、處理完所有違章記錄、車牌螺絲為防盜螺絲、車輛燈光確保正常。
年檢具體程序:
1、盡量把車停在檢驗車道的最前面,開啟前引擎蓋。
2、進大廳咨詢處出示行駛證領取并填寫《檢驗申請單》和《檢驗委托書》,臺上有填寫范本。
3、拿著填好的兩張單和行駛證到辦理大廳交費。
4、交費登陸完畢回到咨詢處,把表格、發票、行駛證、交強險副本和車架拓印條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在表格上進行一番填寫。
5、咨詢處填好后,接下來是外檢,對車輛進行檢查和拍照。
6、外檢查完后,把材料轉交至進線室,把車開到檢驗線,可以到檢驗線的最末端等待。
7、上完檢驗線,師傅會要求把車開到檢測車間的左側檢查尾氣,檢測完把車停好,再回到大廳咨詢處取材料。
8、簽字領取材料后到大廳的審核處,審核完畢會要求你到大屏幕上找找車牌號是否顯示為綠色,那就是檢驗合格通過。
9、取材料到窗口蓋章打印行駛證。
10、最后帶上行駛證到環保標志窗口領取環保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五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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