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是什么意思
問題一:房子公證是什么意思? 10分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問題二:公證和公正有什么區別? 區別是一個是動詞“公證”,而另一個是形容詞“公正”,“公證”是指一種法律行為,比如財產公證、委托書公證等等,它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公證處公證)使某事情得以達到法律的見證,從而更加有法律效力;而公正是對一件事情的處理態度。
問題三:排期公證是什么意思 就是說把你放在waiting list里了,慢慢排隊在等著,他們一個一個在處理
問題四:財產公證是什么意思 婚前財產公證,是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簡稱,指公證機關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婚前財產公證在我國是近幾年新開辦的一項公證業務,它有助于明確夫妻雙方婚前財產的數量、范圍、價值和產權歸屬,是解決婚姻、財產糾紛的可靠的法律依據,對于穩定家庭關系和財產關系,預防婚姻糾紛,保護夫妻雙方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協議書(可在律師指導下完成);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結婚證書等)。[1]
實際生活中,兩人結婚并不是所有財產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一般來說,比較容易舉證的財產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比較難舉證的財產,需要婚前財產公證。像不動產,如房子、汽車等,因為實行登記制度、產權明確,就不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而產權隨時處于變動的動產,像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為避免離婚時無法說明白,需要婚前財產公證。舉個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產,結婚期間,房子拆遷,這筆補償款就是個人財產。拿到這筆補償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時進行婚姻財產公證。因為錢是動產,如果不公證,發生糾紛就很難說清是誰的。說不清楚的錢就要算作共同財產。
問題五:侵權公證是什么意思 網絡證據實質上即為電子證據,它是以數字的形式保存在計算機存儲器或外部存儲介質中,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數據或信息。它具有易被刪除性、易被修改性和能夠被無限復制性的特點。在知識產權網絡侵權案件中,網絡證據是通過公證機構保全固定的。由于法律對網絡證據保全公證沒有具體的規定,司法實踐中,網絡證據保全公證存在著種種瑕疵,影響了公證文書的證明力。本文作者結合審判實踐,對網絡證據公證保全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以求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完善網絡證據保全公證。
網絡證據保全公證應避免選擇與當事人有關聯的地點、電腦、操作人進行網絡操作。網絡證據保全公證最好選擇在公共地點,電腦最好用公證機構提供的電腦,上網操作人應選擇與當事人無關聯的人或者公證機構指定的專家進行上網操作。
根據網絡證據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網絡證據保全公證的操作程序。網絡證據保全公證應對公證的程序進行規范,如計算機的選擇、操作人的選擇、開機前的檢查、硬盤的格式化處理、上網的過程、證據下載的過程等要有具體的規定。
建立網絡證據保全公證專家庫。
問題六:公證人什么意思 指經 *** 執行機構認可并授權,而執行確認、宣誓或保證、見證簽名、或核準文件等特定職能的公職人員。
問題七:公證的簽名.什么意思 公證簽名,就是指本人親筆簽名
問題八:公證是什么意思啊 存公證
提存公證是公證處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對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債權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債之標的物或擔保物進行寄托、保管,并在條件成就時交付債權人的活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提存公證
1、因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債權人下落不明或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而使債務人無法履行債務的。
2、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以提存方式給付的。
3、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保證人、抵押人或質押人請求將擔保物(金)或其他替代物向公證處提存的。
可以提存的標的物:
⑴貨幣;⑵有價證券、票據、提單、權利證書;⑶貴重物品;⑷擔保物或其替代物;⑸其他適宜提存的標的物。
問題九:房子做公證是什么意思? 看公證什么事項
問題十:公證人是什么意思 公證人,是指經 *** 執行機構認可并授權,而執行確認、宣誓或保證、見證簽名、或核準文件等特定職能的公職人員。
什么是合同的公證、鑒證、批準與登記?
公證是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以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的方式。公證機關一般均以合同的書面形式為基礎,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確認后,在合同書上加蓋公證印鑒,以資證明。經過公證的合同具有最可靠的證據力,當事人除有相反的證據外,不能推翻。我國法律對合同的公證采取自愿原則。
鑒證是當事人約定或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國家合同管理機關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方式。鑒證是國家對合同進行管理和監督的行政措施,只能由國家行政主管機關進行。鑒證的作用在于加強合同的證明,提高合同的可靠性。鑒證也采取自愿原則。
批準是指國家有關主管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對某些類別的合同進行審查批準。需要批準的合同,除應由當事人達成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外,還應將合同書及有關文件提交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才能生效。
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或依照法律規定,將合同提交國家登記主管機關進行登記。登記一般常用于不動產的買賣合同。合同是否登記可由當事人自行約定,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規定。
公證流程是怎樣的
很多小伙伴都對公證流程是怎樣的有疑惑,接下來,請看我收集的資料。希望以下的內容能為您提供參考和幫助,趕緊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公證流程是怎樣的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很多地方都用得著公證,那么,公證程序是怎樣進行的?公證程序具體如下: 1、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后,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辦理的公證事項及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公證人員有收集證據的權利和義務,應當通過詢問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現場勘驗、進行鑒定等方式、認真收集證據。當事人對申請公證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應當向公證處如實陳述與公證事項有關的事實,并提供相應的材料。 2、公證處應重點審查:1當事人的人數、身份、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應的權利;3需公證的行為、事實或文書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4需公證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準確,簽名、印鑒是否齊全;5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3、公證處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或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索取有關證明材料,并有權利現場作實地調查。公證人員從有關單位摘抄的檔案或其它書面證據材料,應交該單位核對并蓋章,有關單位應積極予以協助。遇有專門性問題,公證處可聘請或委托專業部門,有專業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翻譯。鑒定結論或翻譯材料應有鑒定人、翻譯人員簽名。 4、公證處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如合同、遺囑、聲明等。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文書內容不完善、用詞不當的,公證人員應當指導當事人予以改正,當事人拒絕修改的,應在筆錄中注明。 希望以上回答有幫助到您!正如亞里士多德說過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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