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集體戶口遷出辦理流程
集體戶口是暫時還不具備單獨立戶條件,或者暫時還沒有辦理單獨立戶手續的居民的戶籍關系掛靠在某一個集體戶頭上的居民戶口。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大連集體戶口遷出辦理流程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大連集體戶口遷出的條件
1、已與市內戶口人員結婚滿3年的,其戶口可落入其配偶戶口所在地。
2、已在市內購置住房的,其戶口可落入本人住房所在地。
3、職工本人勞動合同到期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破產、改制、經濟性裁員、雙方協商等),可準予從集體戶口遷出落入市內。
4、夫妻雙方均系集體戶口,購買住房后,允許其中一方從集體戶口中遷出,落入住房所在地;結婚滿3年后,另一方也可從集體戶口中遷出,落入住房所在地。
5、在企業連續工作10年以上或已被評為中、高級以上職稱的職工,其集體戶口準予遷出落入市內。
辦理流程
1、持《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手冊》(原《人事代理手冊》)到市人才服務中心借用《集體戶口首頁》、《常住人口登記卡》。
2、遷往大連市內及各區(市)縣,經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后,持《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手冊》(原《人事代理手冊》)、《集體戶口首頁》(未借用過戶籍頁的可忽略)、《常住人口登記卡》(未借用過戶籍頁的可忽略)到檔案托管地人才服務中心開具《同意遷出證明》,再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3、遷往外省市,持遷入地公安局開具《準予遷入證明》《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手冊》(原《人事代理手冊》)、《集體戶口首頁》、《常住人口登記卡》到戶籍托管地人才服務加蓋“同意遷出”印章,然后持《準予遷入證明》、《常住人口登記卡》、《集體戶口首頁》到我中心集體戶口所在中山公園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
辦理地點
大連市人才服務中心
;轉成個人戶口要攜帶遷移人的單位集體戶口簿(必須有索引頁、本人戶口內頁)、身份證;房產證明和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如需遷移家庭成員的攜帶《結婚證》、《 出生醫學證明 》等,到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法律客觀:《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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