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女方可不可以自己一本戶口
離婚后,女方可以單獨設立一個戶口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離婚后的戶口遷移,女方往往是遷出的一方,這并不妨礙戶口遷移手續的進行。
一、離婚后戶口本分戶所需材料
1、分戶申請;
2、婚姻關系變更等與分戶原因相關證明;
3、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后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后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
4、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根據規定,家庭戶戶主一般由戶內常住人口中房屋產權所有人承擔。
結合上面所說,離婚后只要女方能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就可以向派出所申請分戶,自己一個戶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如果離婚女方沒有戶口本可以離嗎
如果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那么沒有戶口本是辦不了的,因為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那么沒有戶口本怎么離婚,這個時候您有兩種辦法解決: 1、申請補辦戶口本。本人寫出戶口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辦理遺失申明(登報等);憑本人報告,遺失聲明原件,單位證明或街道居委會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補辦手續。 2、到戶籍部門開戶籍證明。一般是去派出所開戶籍證明,您可向申報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戶籍科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具體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開好了戶籍證明之后就可以拿著戶籍證明、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就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了。 如果是去法院打離婚官司,那么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說您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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