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后,相信大家都知道戶口是需要進行遷移的,對于戶口的遷移來說,戶口的遷移往往是遷移回娘家。一、離婚遷戶口回娘家流程離婚遷戶口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離婚遷戶口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離婚遷戶口第三步: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離婚遷戶口第四步: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離婚遷戶口第五步: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離婚遷戶口第六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離婚遷戶口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并開遷移證離婚遷戶口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二、辦理離婚的程序1、申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橐龅怯浌芾頇C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橐龅怯浌芾頇C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法律客觀:《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 結婚 、 離婚 、 收養 、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戶口管理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 管轄 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因離婚,需要將戶口遷回娘家的,應當按照以下流程處理:
1、當事人應當向娘家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遷入申請,并且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以及被投靠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及關系證明;
2、派出所的民警對提交的材料和證件進行審查后,符合遷入條件的,會發放準予遷入的證明;不符合遷入條件的,會作出不予遷入的決定,并且告知當事人不予遷入的理由,屬于這種情況的,戶口就無法遷回娘家,就只能將戶口留在前夫家,或者另立門戶;
3、準予遷入的,應當拿著準予遷入的證明到目前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注銷其戶口;
4、在遷出地注銷其戶口后,就可以回到遷入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手續,將戶口遷回娘家。
一、訴訟離婚的辦理,首先確定哪個地區的法院具有管轄權,確定后根據正常的離婚程序進行辦理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一般需要親自到庭參加訴訟,同時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雙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協議離婚程序如下:1、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并以書面形式寫成離婚協議書;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沒有撤回申請的,經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為自愿離婚的,發給離婚證。
一、離婚怎么分戶口要什么手續
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二、離婚分戶要交的材料去派出所辦理離婚分戶、遷戶手續時一般需要帶以下材料:
1、本人離婚分戶申請書;
2、單位(村居、小區)證明;
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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