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可以隨母報戶口,孩子的母親可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非婚生子女辦理戶口的方式如下:先由該子女的父親或者母親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親或者母親的居民戶口簿、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法律客觀: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及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第四十五條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而國務院2002年頒布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問題上,具體解決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來說,非婚生子女上戶口時除了要有出身證明以外,有的地區還需要有進行身份公證,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嬰兒出生登記規定:超計劃生育、非婚生嬰兒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證件證明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征收社會撫養費收據》,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鑒定證明并須經派出所長審批。而根據《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對非婚生育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標準如下:“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統稱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對非婚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當事人,按照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一倍征收;對違反規定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其前一年實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年人均純收入或者前三年實際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人均純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簡稱實際收入)高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以其實際收入為基數,按照本條前三項規定的征收標準征收。當事人一方為本市戶籍、另一方為非本市戶籍的,由具有本市戶籍一方當事人的戶籍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征收社會撫養費。雙方均為非本市戶籍的當事人,生育行為發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為未發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現居住地首先發現的,由其現居住地的區、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征收社會撫養費。”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應的手續,上完戶口后,是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樣的權利,成為社會真正的一員的。
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方式包括以下:
孩子出生后,應當在一個月內去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男女雙方未結婚的,如果隨母親上戶口的,應當去母親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且提交嬰兒出生證明,工作人員會將孩子的戶口上到母親戶口簿上;
如果隨父親上戶口的,還需要額外提供親子鑒定,證明孩子是父親親生的,提供親子鑒定后,會將戶口上到父親的戶口簿上。
非婚生子女戶口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嬰兒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
2、嬰兒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3、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后出具)。
非婚生子女上戶口需要條件:
1、準備好上戶口所需相關材料。
一般而言,非婚生子女上戶口子女的父母需要準備雙方的書面申請、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
2、非婚生子女的戶口可以根據自愿原則選擇落在女方的戶口,也可以選擇落在男方的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