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沒有登記結婚是可以給孩子上戶口的.拿著出生證明到計生辦開罰款單并交納罰款(未婚生子屬于計劃外,所以會被罰款),然后攜帶發票以及相關證件(包括出生證明)到公安局辦理(有的是在本地的政務大廳,那里設置了公安局戶籍辦理的專柜).至于孩子戶口要登記在誰的戶口上面,這要看當事人雙方意愿了,父母任其一方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未婚先孕的孩子屬于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孩子的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若當事人屬于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非婚生育的孩子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不能歧視非婚生子女。法律保障當事人戶口登記的權利,同時登記戶口也是履行戶籍管理規定的義務。
法律客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第二條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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