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辦理。
從2017年7月開始,全國已經全面實施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的工作。
但并不是說你可以在本省任意派出所申請補辦身份證,根據你現在居住的地方流動人口數量、分布和地域情況,由市(縣)公安機關確定戶政辦證大廳和部分戶籍派出所為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點,并向社會公布。
異地申請換領、補領身份證的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居民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即使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擴展資料
下面這兩種情形異地也不予受理,還是要回到戶籍所在地去申請辦理:
一是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可以辦理。
2017年7月1日,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1、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核實。
3、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能會延長一點,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在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制發證周期可能會更短。
擴展資料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領人本人需要攜帶的材料有:
①戶口簿、
②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采集數碼相片。
2、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4、人口信息有誤、需要更正:
①非審批項目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直接更正。
②審批項目(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申請變更,按規定審批后予以更正;審批期間暫緩辦理身份證。
5、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6、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7、30個工作日后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申請辦理加快證件的,10個工作日內由郵政快遞按指定地點投遞)。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可以辦理。
2017年7月1日,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1、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只要本人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核實。
3、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拿到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能會延長一點,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在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制發證周期可能會更短。
擴展資料:
1、為方便長期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群眾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同時創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證社會應用環境,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目前,公安部印發《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2、對難以確認身份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3、公安部已部署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10省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2016年7月,將在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推廣異地受理。2017年7月,將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不用掛失,因為丟失后被他人冒用,丟失證件者不承擔責任。
具體規定如下:
公安部在回答網民提問時明確表示:公民丟失身份證后,無需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丟失后申報丟失補領,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公安部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丟失補領。
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丟失的身份證被人拿去冒用,身份證所有人要不要承擔責任,是許多市民所擔心的問題。公安部指出,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后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到一千元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四章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_百度百科
在外地派出所不可以掛失身份證。你可以在外地派出所報案,報告你的身份證丟失。在媒體上刊登廣告聲明你本人身份證丟失。補辦身份證,要回戶籍地,向當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補辦。
公安部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申報丟失補領。公民辦理丟失補領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丟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掛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后必須這么做。
拓展資料
居民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并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在1984年前寫作“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并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機器讀取數字芯片內的信息。
2017年12月25日,“微信身份證網上應用憑證”在廣州市南沙區簽發,為線上、線下政務服務以及旅館業登記、物流寄遞等實名制應用場景,提供國家法定證件級身份認證服務。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 身份證
可以。
2017年04月27日,據公安部網站消息,7月1日將在全國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三項制度”,細化疑難戶口落戶政策,力爭年底前基本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
擴展資料:
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1、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對象為:公民在辦理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等候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
2、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4、申領人在《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5、3天后本人攜帶《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
6、申領人領取居民身份證時,需將以前申領的法換領居民身份證前,在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換領居民身份證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考資料: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百度百科
不可以在外地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只能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九條 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 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擴展資料:
新的身份證管理機制,應依托全國人口信息管理系統,更好地便民利民并保護公民信息安全。
比如,可在身份證上加入芯片,并融合指紋等基本識別信息及家庭成員、婚姻、學歷、社保、納稅等信息,實現“一卡通”。這樣既可解決因信息不共享產生的“證明難”問題,也會以指紋等識別信息解決一人多證的亂象。
比如,銀行卡丟失后可通過網絡、電話快速掛失并立刻生效,他人即使持有該銀行卡并破解密碼也無法使用。身份證管理不妨借鑒這一思路,對遺失的身份證掛失、注銷、補辦后,公安機關應在全國人口信息管理系統進行操作,使原身份證失去效力。
以現有科技水平,推出融合各種信息、功能齊備、便利安全的“一卡通”身份證并非難事。雖然居民換證、讀取設備更新需要較大資金投入,但與使群眾辦事方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完善相比,這種創新值得嘗試。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可以。
2017年04月27日,據公安部網站消息,7月1日將在全國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三項制度”,細化疑難戶口落戶政策,力爭年底前基本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
公安部已部署天津與河南、江蘇與安徽、浙江與江西、重慶與四川、湖北與湖南10省市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一對一試點。2016年7月,將在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推廣異地受理。2017年7月,將在全國各地全面實施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
2018年3月19日,山西省公安廳下發了《關于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全面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的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戶籍派出所全面開展跨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
擴展資料: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是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開通身份證異地受理,異地辦理只限于丟失補辦、或損壞補辦、或者到期換證,需要你有當地的居住證或者暫住證,表示在當地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和住所,或者是在當地院校就讀的學生也可憑學籍證明在異地辦理。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1、對系統無照片或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2、對偽造、編造、買賣、騙領、冒用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3、有其他特殊情況的。
當我們身處異地時,身份證丟了該怎么辦呢?可以在異地補辦嗎?小伙伴們一定不要著急哦!因為身份證丟了是可以在異地補辦的哦。當我們在異地補辦時,需要提供居住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辦理身份證的照片及掛失申請表等材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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