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身處異地時,身份證丟了該怎么辦呢?可以在異地補辦嗎?小伙伴們一定不要著急哦!因為身份證丟了是可以在異地補辦的哦。當我們在異地補辦時,需要提供居住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辦理身份證的照片及掛失申請表等材料哦。
可以異地辦身份證嗎:在異地辦身份證的流程
為方便長期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群眾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同時創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證社會應用環境,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安部印發《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意見明確,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對難以確認身份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身份證可以在異地辦理。
2016年7月1日,將在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1.公安機關對申領、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對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2.公安機關為居民辦理臨時身份證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3.居民申領、換領及丟失補領、損壞補領防偽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仍按照原(計價格[1995]873號)規定執行
根據財政部和發展和改革委于2018年4月12日下發的財稅〔2018〕37號文件,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的范圍和條件 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受理業務包括有效期屆滿換領、損壞換領或丟失補領三種。
適用于在本市居住登記或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申請時,在本市連續居住登記時間滿6個月或近一年內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滿6個月),或在本市小學、中學(含全日制技校、職校)或全日制大學在讀的非深戶省內戶籍居民
2、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辦理方式和所需材料我市的省內異地居民身份證辦理實行全預約全城通辦的申辦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身份證
2016年7月1日開始,全國范圍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2017年7月,全國各地全面實施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工作。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擴展資料
公安部印發的上述意見明確以下兩種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對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央廣網-7月1日全面實施異地辦理身份證 兩種情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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