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身處異地時,身份證丟了該怎么辦呢?可以在異地補辦嗎?小伙伴們一定不要著急哦!因為身份證丟了是可以在異地補辦的哦。當我們在異地補辦時,需要提供居住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辦理身份證的照片及掛失申請表等材料哦。
身份證丟了在異地可以補辦嗎
當我們身處異地時,身份證丟了該怎么辦呢?可以在異地補辦嗎?小伙伴們一定不要著急哦!因為身份證丟了是可以在異地補辦的哦。當我們在異地補辦時,需要提供居住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用于辦理身份證的照片及掛失申請表等材料哦。
處理方法如下:
1、根據《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公民遺失居民身份證時,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從報告之日起三個月仍未找到的,應當申報補領新證。
2、沒有丟失身份證需要登報的法律規定,但如果害怕出現別人用你身份證做對你不利的事情,可以登報說明作廢,以示“清白”。就在你戶籍所在的地市級登報即可。登報沒有什么要求,一豆腐塊而已,大概30元。
3、其實,一般來說用你身份證作案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小偷多是隨手扔掉,更何況你在外地丟失。如果需要可以辦一張臨時身份證。
異地辦理也可以: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擴展資料
中國內地身份證相關規定:
中國內地居民所持身份證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1984年4月6日,中國內地開始實行居民身份證制度。
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并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采用印刷和照相翻拍技術塑封而成,比較容易被偽造。
2003年6月28日,全國人大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內地公民,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內地公民,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內地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公安部表示,居民身份證更新換代工作將在2008年前全部完成。
第二代身份證較第一代身份證做了很多改進。第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而且內置了數字芯片,采用了數字防偽措施,存有個人圖像和信息,可以用機器讀取。
還采用了更大字庫,目的在于解決人名地名中的生僻字問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丟失的,原則上是要回原籍申請補領,但有些地區派出所可以就近辦理身份證,不必回原籍。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是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
一、根據《居民身份證法》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公民辦居民身份證,需本人帶舊的身份證或戶口簿到戶口所地的公安機關(含縣級)辦理。
二、按照上級公安機關要求,2013年8月起,新辦、補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必須采集本人的指紋信息方能辦理。因此,本人要親自來辦,對于老殘病弱無法來公安機關辦理的,公安機關可采取上門服務為其辦理。
擴展資料:居民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并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在1984年前寫作“身份證”。1984年4月6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并且開始頒發第一代居民身份證。2004年3月29日起,中國大陸正式開始為居民換發內置非接觸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身份證表面采用防偽膜和印刷防偽技術,使用個人彩色照片,并可用機器讀取數字芯片內的信息。
2017年12月25日,“微信身份證網上應用憑證”在廣州市南沙區簽發,為線上、線下政務服務以及旅館業登記、物流寄遞等實名制應用場景,提供國家法定證件級身份認證服務。
2018年3月19日,山西省公安廳下發了《關于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全面開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的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戶籍派出所全面開展跨省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和調配。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你可以異地補辦一個臨時身份證。但是它的有效期只有三個月,你要在這三個月內找時間回老家補辦一個身份證。
申領臨時身份證的具體程序是:
一、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交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二、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準后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并負責制作證件。
三、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后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四、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擴展資料: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標準,由公安部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核定。公安機關收取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全部上繳國庫。
對公民交回和收繳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登記后銷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申請領取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代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該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你可以異地補辦一個臨時身份證。但是它的有效期只有三個月,你要在這三個月內找時間回老家補辦一個身份證。
申領臨時身份證的具體程序是:
一、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交納證件工本費人民幣10元。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二、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核準后報送縣(市)公安局或設區的公安分局審核簽發,并負責制作證件。
三、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后的3日內將證件發給申領人。
四、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擴展資料:
臨時身份證:
臨時身份證正面為長城、群山和網狀花紋圖案,顏色為藍色。背面為網狀圖案,顏色為黃色。臨時身份證使用與本人身份證相同的編號;常住戶口特定人員的臨時身份證編號也按居民身份證編號原則和方法編18位碼。
臨時身份證有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了新版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限:"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規定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可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四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式樣為聚酯薄膜密封的單頁卡式,證件采用國際通用標準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證件名稱和長城圖案背面登載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項目。
第五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第六條臨時居民身份證使用規范漢字和符合國家標準的數字符號填寫。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可以決定同時使用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文字或者選用一種當地通用的文字。
第七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八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
第九條 具備本辦法第二條規定條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十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由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一條公民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并在收到申請后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第十三條領取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領取居民身份證時,應當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第十四條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的規定,查驗公民的臨時居民身份證,被查驗的公民不得拒絕。
第十六條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七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標準,由公安部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核定。
公安機關收取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工本費,全部上繳國庫。
第十八條對公民交回和收繳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登記后銷毀。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發布的《臨時身份證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
異地補辦身份證不需要居住證,只需要持本人戶口本到居住地派出所即可辦理。
為方便長期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群眾就近辦理居民身份證,同時創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證社會應用環境,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安部印發《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
意見明確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
擴展資料:
公安部明確以下兩種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對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1、就學、居住的外省市來滬人員,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可不受《居住證》限制,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申請辦理。
2、到公安機關補辦,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區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對難以確認身份和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擴展資料:
異地受理不增加制發證周期和任何收費。依照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參考資料: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百度百科
沒有居住和戶口本不可以異地補辦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辦理必須提供有效的戶口本原件(異地可以提供居住證)原件才可以進行辦理的,沒有居住證和戶口本異地無法辦理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是用于證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種法定證件,多由各國或地區政府發行予公民。并作為每個人重要的身份證明文件。
擴展資料:
居民身份證是我國公民的法定身份證件。針對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證事宜,公告明確以下內容:
1、公民應當依法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2、公民應當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
3、公民應當增強居民身份證安全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證,防止丟失、被盜。
4、登記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公民可積極主動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登記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身份證
沒有居住證,可以帶上戶口簿、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采集數碼相片,來補辦身份證。
補辦流程
1、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需本人現場拍攝采集居民身份證標準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紋信息。
3、在領取憑證上簽字認可,并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工作人員會告知身份證領取時間。
4、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受理點領取證件。
擴展資料:
換領居民身份證
一、換領申領居民身份證分以下幾種情況:
1、已申領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首次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市外新遷入需換領居民身份證,由申領人本人攜帶戶口簿、原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采集數碼相片。
3、沒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證且未申領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還需攜帶本人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然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
4、已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因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變更、證件損壞、有效期滿需換領新證的,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原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
5、、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6、、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7、人口信息有誤、需要更正:
①非審批項目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直接更正。
②審批項目(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申請變更,按規定審批后予以更正;審批期間暫緩辦理身份證。
8、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9、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10、30個工作日后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申請辦理加快證件的,10個工作日內由郵政快遞按指定地點投遞)。
11、申領人領取居民身份證時,需將以前申領的居民身份證全部交回派出所。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沒有居住證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辦理:
一、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委托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
二、在當地異地身份證補辦受理點進行辦理。
三、在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進行辦理。
擴展資料:
兩種不能異地辦理的情況
由于異地受理改變了現行辦理流程,為有效防止冒領、騙領居民身份證問題的發生,確保居民身份證信息準確、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管理秩序,以下兩種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的情形:
一是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對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百度百科-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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