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居民身份證》需在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不支持異地辦理。
以下為《臨時居民身份證》辦理全過程:
一、辦理材料
申請人《居民戶口簿》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公安機關開具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二、辦理流程
Step 1 :提出申請
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提出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申請
Step 2 :交驗居民戶口簿
交驗《居民戶口簿》原件至所在地公安機關
Step 3 :采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并加以注明
申請表填寫要求:
填寫完整,不得復印
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Step 4 :繳納費用
Step 5 :領取《居民身份證》
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的公安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證同時填寫地址并繳納費用,由工作人員將證件郵遞至所填寫的地址
三、辦理時間及費用
辦理時間:3 日內,最快當天可取
辦理費用:10 元/本
四、溫馨提示
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必須是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
臨時《居民身份證》有效期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日起計算
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同時,應上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引用資料:辦理臨時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在公安機關辦理。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該辦法還規定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換領、補領、簽發的有關制度。
1、臨時身份證辦理材料:辦理臨時身份證手續時,應攜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標準相片兩張、申辦居民身份證回執或報失登記表(即遺失居民身份證應先辦理報失手續),交公安機關審核,并填寫《申領臨時身份證登記表》。
2、辦理條件:本市居民已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了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手續,在辦證期間急需使用證件的;姓名、住址項目中含冷僻字及其他原因不能辦理二代證,且一代證期滿失效或遺失急需用證的;符合以上兩種情形的均可到區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申辦臨時居民身份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辦理臨時身份證
很多小伙伴在需要身份證的時候會發現它不見了,如果急用的時候,我們就需要辦理臨時身份證。那么怎么辦理呢?
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交驗居民戶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標準同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領。
擴展資料
身份證的種類
1、臨時身份證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16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應當申領居民身份證而尚未領到證件的,居民身份證丟失、損毀尚未補領到證件的,可以根據需要申領臨時身份證。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16周歲以上常住戶口待定的中國公民,應當申領臨時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2、網絡身份證
網絡身份證(VIEID)是互聯網絡信息世界中標識用戶身份的工具,用于在網絡通訊中識別通訊各方的身份及表明身份或某種資格。其與現實中的身份證一樣是受法律保護的,相關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和《電子簽名法》等。
3、一代身份證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明確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證。
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是由多層聚脂材料復合而成的單頁卡式證件,采用非接觸式IC卡技術制作,具備視讀和機讀兩種功能,證件尺寸與信用卡基本一致。證件正面印有國徽、證件名稱、長城圖案、簽發機關和有效期以及彩虹扭索花紋。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臨時身份證
臨時身份證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一般是指戶籍所在地鎮派出所,但偶爾也有鎮派出所不具備條件,需要在縣(區)一級公安局辦理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以申請領取的公民身份證明文件。
臨時身份證的申請前提條件是在辦理正式身份證期間,因急用而申領的證件,平時并不單獨受理臨時身份證的申請。
擴展資料: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代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號公布該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
臨時身份證是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管理科辦理。在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時候需要先掛失或提供換證時提供的領證憑條,需攜帶戶口本進行辦理。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這是必要條件,如果只是身份證忘帶等情況,是不允許辦理臨時身份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之日起計算。”“臨時居民身份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統一制發、管理。”該辦法還規定了臨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換領、補領、簽發的有關制度。
臨時身份證申領人憑戶口本在公安機關身份證窗口申領臨時身份證,在繳納10元工本費后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持《領取憑證》到發證窗口現場即可即時領取臨時身份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辦理臨時身份證
很多小伙伴在需要身份證的時候會發現它不見了,如果急用的時候,我們就需要辦理臨時身份證。那么怎么辦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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