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一)改名字需要的手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手續如下:
1、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并隨帶戶口本、身份證,印制一個十指的指模,一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可取相關證明。
2、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并按照規定要求填寫清楚、正確。
3、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如果是有單位的,所在單位均要出具證明。
4、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并隨帶上述證明以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公安局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名字更改完之后就可以辦理新的身份證啦。
(二)下列五種情況不可改名字:
1、正在進行民事糾紛:由于民事糾紛還沒處理完,更改名字會影響后續處理結果。
2、收監服刑:在收監服刑期間改名字,會影響服刑時間。
3、在校的大中專學生:在學校期間改名字,對畢業證有影響。
4、個人信用有嚴重不良記錄。
5、如果在改名字之前,你更改過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的,是不可進行名字更改的。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改名需要哪些手續
改名需要哪些手續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公民變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規定?
公民的戶口變更登記是由于客觀情況變化,為使原有的登記內容符合實際情況而進行的
一項登記。戶口登記具有法定效力,變更只能申請戶口登記部門依法進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動。(1)姓名變更。學齡前兒童姓名變更可口頭申請,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歲以上兒童
應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書面申請。上學后至 16 周歲的公民要變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長審批。 16 周歲以后,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2)出生日期的變更。公民申請變更出生日期,應出具有效的
出生證件或公證機關的證明,經民警調查屬實后,經批準方能變更。(3)民族成份變更。戶
口登記機關尸能依據縣以上民族工作部門出具公證明辦理變更手續。國家民委規定恢復或改
正民族成份,個人申請者由縣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核;一村或一街道相當數量住戶集中申請者
由地(市)級民族工作部門審批;要大范圍的群眾要求者,由省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本級
人民政府審定報請國務院審批。隔代要求恢復或改正民族成份的,應當首先改變其父母的民
族成份,再行改變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
份,由本人選定改變;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縱向上溯或橫向援引改變民
族成份。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養關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變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應改
變,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雙方協商選定。
你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后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里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么,現名是什么。 畢業證什么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改名的步驟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歲以后,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后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里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么,現名是什么。 畢業證什么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窗口,領取申請表格,并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后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稇艨诘怯洍l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我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戶口本上是原來的名字rn我剛18歲 身份證還沒有辦。rn明天去辦身份證。想改別的名字。都需要帶什么?首先告訴你,多大年齡都可以改名字的,不過要有充分的理由才可以,否則戶籍部門是不會給你改的,因為大家都以自己的名字不好聽或迷信為理由不喜歡就去改的話,戶籍部門就不用干其他的工作了您說對吧?改名字最好的理由就是“重名”,下面我來教你更改名字的具體步驟:
1:寫更名申請(更名申請:XXX戶籍部門,我叫XXX,性別,女,1990年10月02日出生,現年18周歲,因周圍四鄰重名二人,給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故申請更名為XXX,望批準! 年月日)
2:證明(只須證明有你這個人是這個學校的學生就可以,不必證明重名的事,學校單位街道都可以)
3: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填寫表格,工作人員蓋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批
5:公證 (超過16周歲就應該公證的,可他們也有的時候抽風,不要先公證,萬一他們不要就省200塊錢的)
6: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簿,申請新的身份證
7:需要的資料:戶口簿,2張一寸照片,新戶口簿工本費(好象是19,我忘了,其他的費用就沒有了)
另外,你改了名字之后不用擔心其他證書什么的,因為現在的身份證上的信息很全的,有你改名字只前的“曾用名”的,再說,新戶口本上的第2欄就是“曾用名”一欄,放心好了!
愿你開心?。?!
每個公民都有自己的名字,法律也都賦予每個公民姓名權,更改姓名是每個公民的權利。
戶口簿上面的名字是可以進行修改的,居民若需要更改名字,可以帶上相關的戶口簿原件,書面申請等資料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的。若未滿18周歲身份證辦理名字變更,可以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辦理更名手續時,要由孩子的父母共同提出書面申請,需寫明孩子的基本情況、變更姓名原因及擬變更的姓名,并攜帶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能夠證明子女與父母間關系材料的原件、復印件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自由更改名字是中國公民的權利,帶好資料去戶口登記處辦理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書面申請;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
(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準予變更的證明;
(5)其他證明。
我剛改過,如果你沒有辦理身份證需要學校的證明、本人申請,如果辦理了身份證就不能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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